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是體育競技,不是嘉年華﹗

其實都不是第一次說了,香港國際馬拉松(即渣打馬拉松)只是一個全城盡慶狂歡的嘉年華,不是運動競技比賽。曾經有人跟我說,幹嘛執著甚麼運動比實的本質和意義,大家跑完覺得開心就好了(這是一位平日不會做運動,但卻走去跑了個十公里的仁姐的感想)。我當時在想,你只是在參與一個嘉年華,會有可能不開心嗎?但除了那個多小時的亢奮之外,你還得到甚麼?渣打馬拉松其實只是另一個新春花車巡遊、另一個長洲太平清醮、另一個書展。它們別無兩樣的原因,是因為它們都只是用來吸引遊客的工具,而不是推廣體育/文化/讀書氣氛。當這些本質都被抽空,對很多參加者來說,參加不外乎是「感受氣氛」。

當然,平時做些少運動都會「死」的人突然之間有強烈興致去跑渣打馬拉松此奇怪現象,原因除了包括「香港人喜歡湊熱鬧」此常識外,最根本的原因莫過於是主辦單位及特區政府從來都沒有將渣打馬拉松當成是體育活動來辦,而只是一個旅遊項目,或一個將香港打造成「國際都會」的手段。事實上,特區政府自董建華年代以降已極力希望將香港打造成「國際都會」,方便資本積累。他們如何以文化作為手段(興建西九文化區)來達成此願景,相信不用我多說(詳見Ku and Tsui, 2008, The “global city” as a cultural project: The case of the West Kowloon Cultural District)。很明顯,特區政府近年已經找到新的手段:大型體育盛事。

先看看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對舉辦體育盛事的目標及發展方針:「為了扶植更多可持續舉行的大型體育活動,委員會於2004年11月設立了“M”品牌制度及支援計劃(“M”品牌制度),把“M”品牌授予在香港舉行並獲認可的大型體育活動。為迎合個別“M”品牌活動的需要,委員會將特別制定整套支援措施,以協助這些活動發展為市場主導及有利可圖的定期活動」,而建立品牌制度的目的,則是「發展大型體育活動可為香港培養可持續的體育文化,培養市民的自豪感和促進社會凝聚力,並為社會帶來實質的經濟利益,以及有助把香港的形象提高為亞洲體育盛事之都。」[1]近年香港舉辦的大型體育盛事多不勝數,除了渣打馬拉松之外,還有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世界女排大獎賽等等。如果依照引文,這些大型體育活動已不是運動比賽這般簡單,而是為了香港建立良好國際形象,以及作為資本增值的手段。再看一看早前為申辦亞運作諮詢時,曾德成局長的發言(因諮詢文件已從政府網頁中刪除):「申辦亞運並非一盤生意,透過這國際級大型體育盛事的推動,以及體育場地的提升和普及,將大大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以及在社區建立熱愛體育運動的文化和提倡健康生活,這都絕非金錢可以衡量,而是為我們下一代建立健康豐盛未來的投資。」[2]雖然局長多番強調申辦亞運並非只為了經濟利益,但在民政事務局網頁中的局長隨筆中,曾局長則有如此演繹:「香港是否『去馬』申辦亞運會的問題,受到各方關注。先前落敗於多哈的經歷,使人警惕。不過,多年過去,情況發生了不少變化。香港各方面的實力有所增強,體育健兒的成就尤其進步,而且積累了舉辦東亞運的經驗;更大的變化發生在香港的大後方,近在咫尺的珠三角發展速度令人咋舌,並且與香港建立更緊密關係。整個地區已成為國際矚目的超級城市區。這都值得計算在內。」[3]不需要我多解釋,大家都應該明白所謂的體育盛事,目的從來不是提升香港人的健康素質,或推廣健康生活及體育文化,而是打造亞洲國際都會的形象,發展經濟。須知道,在全球化下的資本積累,著眼點不是一個城市可以生產甚麼,而是將城市以品味、文化、活力等符號來包裝,從而成為匯聚各地金融資本的世界中心城市之一。

走筆至此,有人可能會覺得我抽政府水,因為政府的文件裏常常都提到舉辦這些體育盛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藉此興建體育設施及促進體育發展,何以我視而不見?對對對,政府的文件及曾局長的發言確有提到這些,但究竟舉辦體育盛事的收益有多少會撥歸體育項目發展及地區體育建設之用?我從來沒有見過相關數據,也沒有聽聞過政府有就此訂下過任何指引。如果大家記性好,都應該會記得曾局長在申辦亞運諮詢時,就有關香港體育運動長遠發展的資金的問題都只是支吾以對。我只知道,如果這政府是重視體育發展的話,就不會讓多個體育總會的運作長期沒有監管,停留在業餘水平;如果這政府是重視體育建設的話,就不會令多項體育設施的建設多年來都只聞樓梯響(說好的場地呢?);如果這政府是重視體育文化的話,就不會每年都要渣打馬拉松的跑手在渺無人煙的高速公路作賽,而不是彌敦道、告士打道或軒尼斯道等大街,好讓市民大眾一同感受體育賽事的氣氛和建立對運動員的尊重。

如斯的政府,如斯的主辦概念,弄出來的又怎會是好的「體育賽事」?雖然我不否定大家可以透過參與大型體育賽事發掘到做運動的樂趣或建立做運動的習慣的可能性,但當政府和主辦單位一味只顧體育運動的工具性價值,只重視參賽人數一年比一年增加,而不是著眼於透過體育賽事推廣香港的體育發展及建立體育文化,參加者即使在比賽當日high high的「動起來」,也難以領會到運動競技的真正意義。更何況,以湊熱鬧的態度來參與馬拉松,其實與玩命無異。近幾年有關渣打馬拉松的新聞報道,往往刻意提及比賽中抽筋及受傷(甚至是死亡)而需要接受治療的人數。其實正正反映很多人平時根本沒有足夠操練或準備就「上戰場」,而據我的觀察,有些人連甚麼是合適的運動裝(或配合比賽當日天氣的衣著)此基本知識都似乎不懂,受傷的機會又豈會不大增(當然我沒數據證明我的因果推論,請隨便抽水)?大家其實都忘記了,渣打馬拉松是運動比賽、是體育競技,不是嘉年華﹗

體育競技的本質是挑戰自我,而這是需要刻苦的練習來達成的(「開心」的練習做不到)。將運動比賽當作嘉年華的人,永遠體會不到挑戰自我的過程中及成功後的「開心」。

[1] http://www.mevents.org.hk/tc/about_introduction.php
[2]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1/15/P201011150230.htm
[3] http://www.hab.gov.hk/tc/about_us/from_the_desk_of_secretary_for_home_affairs/shaArticles65.ht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