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

以巴衝突──不止是宗教衝突

中東戰火連綿,和平似乎是一件很遙遠的事。曾經有人說,以色列是中東的禍心。作為中東版圖之內唯一一個以猶太人為主及信奉猶太教的國家,以色列就像和整個阿拉伯世界角力,而這場角力就引來美國對中東內不少伊斯蘭國家的「粗暴干預」。始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衝突,一直都是中東地區之內最引人入勝(或最令人唏噓)的連續劇。

不是正義與邪惡之戰
二次大戰之後,猶太復國主義(Zionism)開始興起,猶太人開始響應號召回到《聖經》之中的應許之地--巴勒斯坦地立國。然而,這塊巴勒斯坦地,早已住滿了巴勒斯坦人。要在這塊土地上立國,即是要把該處的巴人統統趕走。在猶太人心目中,他們才是巴勒斯坦地的主人,巴人根本不應該在這裡出現。1948年的第一次中東之後,以色列正式在巴勒斯坦地立國,而以色列更在1967年的「六日戰爭」後,分別從埃及和約旦手中取得近月再度戰火連天的加沙和約旦河西岸。自此,以色列便在美國大力援助下在巴勒斯坦地迅速建立其「主人」身份及軍事力量,即使巴人佔了這土地的七成人口。

多年來,以色列一直在有大量巴人聚居的西岸(West Bank)
興建猶太屯墾區,為的是一步一步將巴勒斯坦自治區弄得支離破碎,令巴勒斯坦在地理上根本沒可能建立一個獨立的國家,而在西岸的屯墾區及檢查站亦大大打擊了巴人的經濟和日常活動。此外,興建屯墾區也幫助以色列控制了水源,令猶太人可享受這在沙漠地帶的重要資源。另一方面,為了重奪聖城耶路撒冷,以色列總理沙龍曾下令軍隊硬闖東耶路撒冷的清真寺,而以色列在東耶路撒冷興建屯墾區,目的就是為了將巴人逼出這個伊斯蘭教徒也視為聖城的地方。以色列一連串的建立勢力的活動,催生了世人視之為恐怖主義組織的哈馬斯、阿克薩烈士派和法塔赫等巴勒斯坦武裝組織。結果,就是昨天哈馬斯送猶太人幾支火箭炮,今天猶太人便對準你的房子射一枚炮彈,明天哈馬斯再以自殺式炸彈還擊。總之,有你便沒有我。

最近,在美英兩國調停下,以巴雙方似乎有望再次達成所謂的協議。可是,對於以色到來說,要他們停止在西岸興建屯墾區的大前提是巴勒斯坦要先承認以色列是一個猶太人的國家。這即是說,巴人必先承認猶太人是這塊土地上的「主人」。另外,要以色列停建屯墾區是可以的,除非其他國家不干預以色列在耶路撒冷的任何活動。另一邊廂,巴人也說除非以色列停止所有興建屯墾區的活動,否則他們不會妥協。

神的教誨往了哪兒?
也許流亡的歷史令猶太人這民族充滿悲劇性,但卻正正是這段流亡史和被屠殺的經歷,令猶太人明白立國的重要性,和懂得將自身的悲劇變成政治籌碼的技倆。一般人可能會問,《聖經》不是教我們要愛人如己嗎?然而,須知道的是猶太教和基督教在信仰和對《聖經》的解讀上其實有很大分別,例如猶太教認為《聖經》的新約和《希伯來聖經》(即《聖經》的舊約)有衝突,而猶太教亦不認同耶穌就是《希伯來聖經》中的彌賽亞(即救主)。因此,我們不能單純以基督教的角度來理解猶太人的行為。雖然如此,但如果借《聖經》的舊約來評價這場沒完沒了的衝突,我們仍會質疑猶太人的行為是否合乎《聖經》的教誨。《聖經》的十誡說,「不可殺人」(第六誡)和「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也不可貪圖別人的妻子、奴婢、牛驢和屬於別人的任何東西」(第十誡)。但我們今天看到的是猶太人奉神之名肆意殺害巴勒斯坦平民、侵佔巴人土地和壟斷區內資源。這些不正正就是徹頭徹尾「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第四誡)嗎?

至於巴勒斯坦人,則一直打著伊斯蘭教聖戰(Jihad)之名以暴力對抗猶太人的暴力。對穆斯林來說,武力是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能使用的,而使用武力的原則是要將傷亡減至最低。但事實上,與猶太教和基督教同屬亞伯拉罕諸教的伊斯蘭教最終仍以倡導仁愛、公義和和平為大原則,而所謂聖戰亦不過是一種保護伊斯蘭免受侵略和消除暴力與不公義的一種手段。即是說,別人打你一拳,你要先勸導他而不是立即還以顏色,到必要時你才可以還他一拳,而且那拳不可以比別人打你的一拳大力。可是,如今我們看到的哈馬斯、法塔赫等打著聖戰旗號的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又有否依著《可蘭經》的教誨,以最低武力來換取與猶太人和平共處,而他們所做的又是否以公義與和平為最終目標?

如果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爭是緣於宗教衝突的話,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對他們的宗教過份狂熱,還是他們根本誤讀了《聖經》和《可蘭經》?到了今天,要解決以巴衝突,不是將他們各打五十大板就可以讓他們和平共處。我們只能期望有一天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能真正受他們的神所感召,以土地換和平。

2009年8月8日 星期六

(轉載)誰和誰和誰爭氣

摘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明報》 文:陶囍

很多年前,有人對我說﹕「做我們這一行,每天打開門口,總會有點什麼無法預知的事發生,黃賭毒都有可能。我無欲無求,只望退休前不要有大件事,於願足矣。」說話的人不是警匪片裏的老差骨,而是一個年近六十的校長,斯時他領導一所「第五組別」學校,上學猶如上戰場。荒謬的是,真正的老差骨,說話卻又像謹小慎微的校長,有一回,警長勸我那些在課餘組織區內巡邏隊的老師朋友﹕「這些事還是少做為妙,萬一遇上壞分子插贓嫁禍,或者被女學生誣陷非禮,到時就水洗不清。學校外的事,由得外展社工操心吧。」

可能我眼淺,聽見這些話,我直想掉淚。那眼淚,為精疲力竭的校長流,為有心無力的老師流,為被處處提防的孩子流。

淚水雖然不能解決問題,至少不會衍生新的。校園自願驗毒計劃出台,翌日大量評論滿天飛,綜合起來,離不開對成效的質疑。本意是針對青少年毒禍的處方,在質疑聲中,反而變了另一個禍端,罪名包括破壞師生互信關係、影響學校和家庭文化,由於抽查的做法帶有一視同仁的意味,變相認可毒品已經成為生活一部分,意外地加強了它的普遍性,特別怕執輸的學生,說不定更難抵一試的誘惑。

教育本業的意義
練乙錚提到驗毒帶來的「商機」,這世界,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管你政府如何雷厲風行,神奇的市場自然懂得調節,到時候,又要想出另一套新的策略,那套新的方法,幾乎又肯定會引發出另一些對應方法。這樣想下去,怎不叫人心灰意冷?黑白對峙,白的那一方,似乎永遠不夠聰明,不夠醒目,思慮不周,守在正道這一方的人,明明應該正氣凜然,形象上卻如手忙腳亂的債仔,為求減債數數,結果落得舊債未清新債又至。

不要忘記除了毒品,學校還要面對以下問題﹕未婚懷孕、上網成癖、缺乏學習動機、教學語言微調政策、收生狀況、新高中學制改革、課程改革、自我權益意識膨脹的學生和家長……各校情有別,要煩惱的事也有優次之別,但總也是煩,長期透支下,漸漸連最初那筆債是什麼都記不起,只能繼續頭痛醫頭,應付了燃眉之急再說。時日久了,連討論教育本業的意義,都變得奢侈。

聽過這樣的一個故事。某校有一個容易情緒失控的學生,有幾回發起狂,直奔廁所,一拳打破玻璃鏡。那些鮮血和碎片,足叫校方相信那未必是「個別事件」,為怕發生同類事故,學校拆下男廁的鏡,換上打不爛的塑膠鏡。幾年後,狂生早畢業,鏡還是那樣的鏡,大家都習以為常,直到某天,一個轉校生問師長,這些鏡怎麼都像哈哈鏡,往事才被重提。轉校生說﹕「就是為了一個學生,要我們都不能好好的照一回鏡?」這問題如一記春雷,一下敲醒了被日常瑣碎勞心的工作磨蝕了的心。幾天後,學校重新換上了光潔明亮的玻璃鏡。

學校爭氣的機會
單是把這故事重述一遍,我仍能記得初聽時的感動。學校不能保證所有學生都是不會發脾氣的乖寶寶,但學校也不能假定所有學生都是只會破壞不會建設的魔怪,所有假設最終都會出現偏差,學生本來就不可能千人一面,更何況,正值青少年階段的人,性格和行為分分鐘都在微調,誰又能永遠早先機,做好一切預防工作?學校卻可以反求諸己,問自己希望為學生提供怎樣的校園生活?訂好了目標,就得咬緊牙關,從硬件到軟件,全力實踐信念。想學生感到校園有愛,就不要把學校裝修成高設防監獄;想校園有互相尊重的文化,就要約法三章,更要把規章背後的理念講明白,師生共同遵守。那所把鏡換回來的學校,不見得從此天下太平,但他們是爭氣的,他們撥開雲霧,重拾起最當初的教育理念,把信任和尊重交回學生手上。

可恨的是,學校能爭氣的機會實在不多,要抱持原初的宗旨辦學,愈來愈不由自己話事。現時提出的驗毒安排,透露了什麼教育理念?我只看到故作聰明的行政手段。為免掀起人權和私隱的爭議,計劃貼上了「自願」的標籤,益發顯得船頭驚鬼船尾驚賊。驗出有毒後的跟進措施不清不楚,目前的說法是學校只會輔導涉毒學生而不作懲處,問題是輔導有無期限?如果有期限,輔導失敗怎麼辦?如果沒有期限,學校人手怎麼辦?輔導期間是否要定期驗毒?是自願還是強制?費用由誰負責?這些問題層層相扣,不是稀鬆平常的一句「贊成」和「反對」處理得了的,但在熱烘烘的媒體討論中,學校又再一次被迫表態,又一次被抬上了轎,向下一個注定的失敗徒勞狂奔。末了,不要說爭氣,能不斷氣都算萬幸。

前行下去的勇氣
我真希望政府這一回爭氣,承認驗毒不等如解毒,現在一切的辯論,不是為了釐清驗尿或是驗髮的合法性和正當性,而是要找出對付毒禍的方法。在鑽進技術細節以前,請把話說明白,這回大張旗鼓,為的是及早識別涉毒學生,還是為了阻嚇蠢蠢欲動的初哥?如果是前者,我懷疑老師家長同學不可能不察覺任何蛛絲馬,南島中學的經驗(參考八月七日明報社評)足以借鑑;如果是後者,那就不要假裝客氣,儘管打開天窗,說服公眾強制驗毒的必要,盡快諮詢和立法,同時開展另一些針對濫毒的計劃。

我更希望所有不願被看扁,不想被提防的孩子爭氣。近年流行「新一代沒什麼機會發展」之類的說法,說的人常常用犀利的言辭,道出大人的淺薄虛偽,點破一切皆是社會的錯。這些話聽來很有吸引力,它們會讓人忘記,社會再不濟,「我」是一個有思想有感情,能呼能吸能吃能喝的生命實體,「我」面對很多限制,但每一個決定,最終還是由「我」而來。社會或許真有對不起我的地方,但我總不能因此對不起自己。

我願意相信,當孩子認真爭氣,疲憊不堪的校長和老師,前路再苦,情勢再壞,他們都會甘之如飴,找到前行下去的勇氣。

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

書寫歷史

不知大家會否有以下的疑問:為什麼每逢新聞報道要找一張代表香港的相片時,永遠都是找來從太平山頂俯瞰,中銀及港島佔了圖片右下方三分之二位置的相片?細心留意及回憶一下,大家不難發現基本上所有教科書和網站,都有以這張圖片代表香港的習慣。可能大家都覺得這張相片沒太大問題,而且頗有氣勢。但其實,大家到底悶不悶?

沒有人會否定從太平山頂望下來時有「大地在我腳下」的感覺的說法。也許我們很喜歡看到中銀大廈和國金高高的聳立在香港島上,因為金融業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而他們亦正正代表了香港的繁榮、富裕和國際性。望過對岸的九龍半島,最顯而易見一定是文化中心,然後就是坐落於尖沙咀的酒店和商業樓宇。而中間的維多利亞港,就是香港由漁港搖身一變成為轉口港的重要印記,「水深而闊」是每個小學生必定記得的形容詞。由維港到摩天大廈,就是香港人所認識的香港發跡史。當今時今日的香港已經站在成功的位置,那麼線性的歷史觀便一定要像進化論般,將「舊」、「不合時宜」和「落伍」的事物淘汰,並將它們打到我們看不見的角落去,來襯托出當下的光輝。

從來沒有人喜歡談及在中銀、匯豐和國金之下,我們看不到的橫街小巷和其中的小店、茶餐廳和市集。更沒有人喜歡提起尖沙咀以北(深水埗、油麻地和荃灣等)的香港故事。不是因為我們不認識,只是因為我們看不到。我們(喜歡)看到的,最多只有李嘉城等勝利者「穿膠花」的歷史。我們看到的歷史,早已有幸地獲放進博物館裏了。然而,在很多人心底裏,看不到的歷史的重要性其實和我們看得到的歷史不相伯仲。如果不是,為什麼會有人因為天星皇后要清拆而去拍照留念?又為什麼會有人每逢星期天一定要到樓下的茶餐廳吃菠蘿包、喝奶茶?這些東西都令我們對香港建立一種以感情為基礎的城市意識,而非單單以制度為基礎的地方感(sense of place)。因此,我們看不到的歷史不是註定的失敗者,而是犧牲者。它們是犧牲在腦中只有資本主義的官員和只想天天歌舞昇平的統治者手上。

既然如此,我們的歷史便不可以缺少「看不到的歷史」這一章。細看之下,原來菠蘿包幾乎是每個香港人的成長和生活的印記。相信每個人都會記得每朝早一邊咬著菠蘿包,一邊上班上學的日子,或每日下午茶時間吃菠蘿包的時光。猶記得筆者讀幼稚園時,也是每朝吃一個菠蘿包才上學。那些吃菠蘿包的日子,正正代表著每個香港人生活和奮鬥的點滴。事實上,菠蘿包養大了不少香港人。還有,曾經何時滿佈街頭的流動小販,除了是製造出滋味小食和每位低下階層的主婦買入生活用品和水果,滿足生活所需的地方,也是低下勞動階層掙扎求存的最佳體現。另外,灣仔太原街/交加街的市集和北角的春映街,那看似是「人車爭路」但其實是有理不紊的景象,可算是在世界上難得一見的奇觀。這些我們看不見的歷史,除了為常常希望展現其與眾不同一面的香港加添獨特色彩之外,還作為香港人的生活、成長和奮鬥故事的載體。因此,我們要做的是將這些看不見的歷史重新放到一個看得見、與中銀和維港平起平坐的位置,再確認其重要性不下於中銀和灣仔會議展覽中心。這樣做的目的,不是要將那些消失的歷史浪漫化,而是把這些原本屬於我們、卻被白白犧牲的歷史找回來,來說明這裏是「我們的地方」、「我們的時間」。

因此,馬國明對菠蘿包、絲襪奶茶、灣仔市集和新舊荃灣的記述、羅永生對殖民/後殖民香港的論述、呂大樂對香港四代人的人文面貌的描寫和潘國靈對城市和街道景觀的書寫與解構等,才是值得我們細讀和認識的香港歷史。他們才是把香港的歷史真真正正的記述下來的人。其實只要我們像他們般對所記述的地方有感覺,感受到這地方的氣息,我們也可以找回那些看不見的歷史。看不到的歷史往往比「幻彩詠香江」更為燦爛。

(轉載)以人為本的城市道路

摘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明報》 文:蔡偉略


美國是帶領全球追逐效率的國家,利用高效率製造「美好生活」,什麼都要方便、快捷,用最省時省力達到預期目標:便利店、快餐店在高舉效率的美國中發迹絕不稀奇。在交通網絡及工具的設計上,非高速公路及汽車莫屬。亦因着美國許多城市設計所提供對汽車的方便,美國人已養成以車代步的習慣,即使路程不遠,必然會選擇汽車代步,加上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絡及寵幸汽車的停車位政策,讓開車及泊車變得非常方便,也推展了繁盛的汽車文化。

然而美式的汽車文化是否現代文明的唯一選擇?是否只有不斷增加交通道路網絡,甚至不惜填海造地(因此失去了天星皇后)、向郊外及遠離中心的地區伸展(因此可能會失去了以農為生的菜園村),才能打造現代的優質城市生活。我們又因此是否仍要將自身的健康成為祭品,繼續忍受主要由車輛排放的懸浮粒子及氮氧化物?又是否仍然接受「歧視行人」、街邊小商舖的道路設計?或是否繼續容忍道路網絡造成的封閉,還是願意打開一度活潑開放的城市移動空間?

荷蘭人的公共交通工具——單車世界上居然有國家嘗試解答以上的問題,在自己的國度實踐出有別於美國的另一種現代文明交通政策,而且已發展了30 多年,並將經驗及相關研究成果毫不吝嗇地展示。那國度,就在荷蘭。而秘密,就是單車。

荷蘭並非要一面倒的排斥汽車在道路行走,而是容讓道路有多樣性的流動工具,相互兼容並蓄,發揮所長。早在1976 年,荷蘭政府已察覺到大量的汽車在道路上行走及過分依賴汽車,會對於一個城市的宜居性(liveability)造成威脅,故此在交通政策上展開了一項單車友善政策(Cycling friendly policy),務使各地的城市設計,嵌入適度的路徑、道路及停泊設施予自行車,讓單車及汽車的道路涇渭分明,以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並藉此建造人車平權的城市。隨後的20 年,荷蘭城市的交通意外數字下降了75%,但政府的單車政策沒有因此而停下腳步,她於90年代開始在國家交通策劃(National Mobility Plan)中展開其「單車藍圖」(Bicycle Master Plan),使單車在交通工具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並投資40 億歐羅要求各地方政府實施單車共融政策(Cycling-Inclusive Policy),令該政策在全國城市之中遍地開花。其中一項政策的具體內容,是要求不單在一些主要交通紐帶中設置有管理的單車停車場,在公共交通工具裏頭還要設置可以容納單車及騎車人士的空間,例如在列車之中安排一卡單車車廂、巴士的車頭或車尾上裝設可放置單車的車架、設置室內停車場並輔以更衣室等等配套。

「停車熄匙」不治本
使用單車作為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首先帶來的效益是改善城市的環境。我們知道,汽車排放的有害物質對於空氣質素造成很大的破壞。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每年大約有300 萬人死於有關空氣污染而患的疾病。但「停車熄匙」的推廣及引入電動汽車並不是治本的方法,只會繼續鼓勵市民使用汽車,繼續消耗能源。相反,使用單車是不消耗燃油的交通工具,大量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或可吸入的懸浮粒子。荷蘭的單車共融政策,帶來的是綠化的社會。因為單車是沒有蓋頂的,故此需要在合適的單車道路兩旁種植樹木帶,為騎單車的市民提供遮蔭的作用,間接為城市帶來綠化的環境,改善了城市的景觀。

有了較綠化的生活環境,隨之而來的較為健康的身心。

其實香港城市人口近年來喜歡到室內健身室做運動,對於「單車機」的使用尤為熟悉。如果我們日常生活之中都能與單車同行,相對於氣喘喘的趕到健身房,會否更有效益?令我感到驚訝的是,在一個介紹荷蘭單車共融政策的片段之中,有兩位年過60 的女性長者,半生都是騎單車往返工作、探朋友、買東西,退休之後打算騎着單車遊覽自己國家的每個城市。當我們看到片段中展示她們靈活的軀體,跳脫地駕着自己的單車,車尾擺放着背包,走自己喜歡的路時,會想望這也可能是我們的未來嗎?You-bike 微笑單車借鏡台灣最近筆者就到過台灣走一趟。在台北,她們有「You-bike 微笑單車」;在高雄,她們有「C-bike」,可以在甲處借、乙處還,鼓勵市民及旅遊人士在市內使用單車;在誠品的運動分類的書架上,最當眼的位置都是放着一整排有關單車及單車環台的工具書;在捷運系統,她們有單車車廂;道路使用方面,她們有自行車通道;關於旅遊發展資訊,政府新聞處印有「單車Tour 高雄」,讓旅客可以如何安全地騎單車遊覽城市及接駁市內其他交通工具等等。

香港,可以嗎?

當然,要在現時香港的環境之中實踐單車友善政策,並不是觸手可及的事。不少論者提出香港氣候潮濕、文化差異、道路斜道的行車困難、行人汽車道路分配及單車保險等問題,這些問題在荷蘭的單車友善政策手冊中亦有討論,並提供了可參考的解決方法,例如教育市民如何穿著合適布料的衣物來抵禦潮濕炎熱的天氣、為單車裝上小型摩托來行駛斜道、路旁種植樹木帶為單車駕駛者「遮陰擋雨」等等。但要認真實踐開來,委實是一個改造香港文化的大工程,當中所涉及的城市規劃、社會價值、教育、環境保護等意識轉向,也並非朝夕的事。希望我們將來的城市領導者,能以一種新的建設城市的遠見,集中能量於要解決的問題的本質上,為我們未來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