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反送中運動必須開闢文攻戰線

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議題已經不再侷限於反送中修例。黑警多次違法開槍及襲擊平民反映警權過大問題;市民將黑警問題訴諸法律顯示監警制度失效;元朗恐襲凸顯新界官警商鄉黑問題;沙田衝突中新鴻基出賣港人,提醒我們在重要關頭,地產商始終會站在政權一邊;社會出現200萬反對聱音而無一個高官問責下台,更反映民主治港的必要性﹗

除了繼續在各區以地區議題動員,這場仗究竟還可以如何擴展下去?答案(之一)就是武鬥之餘,開闢文攻戰線,在林鄭正式蒲頭之時,一併痛擊特區政權及其統治盟友,而十月的施政報告正是這個政治機會出現之時。

可以預期,十月的施政報告一定會開展多項所謂利民指施,同時以「明日大嶼」及大灣區等計劃,製造發展假象,利誘一眾只求食買玩的港豬。如果我們繼續依賴傳統的抗爭模式,等官員先提政策,再提出否定,然後嗌一輪「林鄭下台」,這等同變相承認此政權的合法性。因此,我們必須另闢戰線,一方面繼續推進反送中運動,一方面重奪屬於人民的行政權力。

今年四月,泛民在真假法案委員會爭議中的「繼續開會」行動實現了真正的民主議政;7.21抗爭者更富遠見地表示考慮成立臨時立法會,捍衛香港民主。我們要將這兩個行動加以延伸,在林鄭十月出招之時,提出《民間施政報告》。事實上,在一眾有心人的努力下,民間社會過去幾年已經在多項政策範疇上取得豐碩的研究成果,並發展出一系列抗衡式論述。我們要乘反送中運動的氣勢,在十月將民間政策研究的成果發揚光大,提出民間治港藍圖,例如改革警隊、改革監警會、廢除丁權、收回棕地(斷鄉黑財路)、訂立檔案法(追究官員責任)、重新審視現有跨境基建規劃、改革市建局、規管二手樓空置(斷地產商財路)、發展本地農業、發展社區經濟、檢視單程證制度、改革大學校董會、改革大學教資會、甚至提出民間立法會籌組方案及民間普選路線圖…… 之後,透過傘運後建立的社區組織網絡,以全民共議形式,討論及對比民間報告與官方報告的優劣,並將市民意見納入民間報告,落實真正的民主諮詢。

即使現實地說,短期內沒有一項《民間施政報告》的政策能真正實現,我們起碼能夠實驗政策制訂及議政全面民主化的實質操作方式,而這正是落實真正民間自治的重要一步。只要我們將民間政策制訂及議政程序和理念玩得熟練上手,到時民間自治就不再只是口號,而是一套有實質內涵的政治生活模式。正如前線抗爭者在一次又一次的示威中學習如何應對催淚彈、傳物資、築路障,我們也要在未有法律上(de jure)的獨立之前,先玩熟如何實質上 (de facto)獨立自治。

無可否認,所謂「民間」,並非一個同質的群體,而是包含不同的利益,引伸出千差萬異的意見。因此,我們更要百花齊放,要有左翼版施政報告、XYZ黨版施政報告,甚至連登版施政報告,務求做到給香港人的政策,由香港人提出,由香港人審議。同時,這亦是一個機會,讓民間社會透過上述全民共議的程序,實驗如何民主地商議及辯論,整合多元利益及意見。這樣更可以向政權及藍陣營示範,處理異議是透過理性討論,而不是打壓、暴力和殺戮。

一直以來,特區政權、建制派及一眾土豪劣紳均以「建制」之名,行「專制」之實;以「建設」之名,謀取私利,「破壞」平民生活環境及掠奪港人生活資源。當林鄭希望在十月翻身,我們就要以更大力度反擊,將反送中運動全面過渡至民主自治運動,向特區政權及一眾「專制派」全面開戰,十月圍城,光復香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F%8D%E9%80%81%E4%B8%AD%E9%81%8B%E5%8B%95%E5%BF%85%E9%A0%88%E9%96%8B%E9%97%A2%E6%96%87%E6%94%BB%E6%88%B0%E7%B7%9A/

2019年7月22日 星期一

三個政權倒轉了的概念和三個民間自救方向

暴力面前,論述和語言顯得蒼白無力。畢竟失語才是當下這種環境的正常反應。如果你還如何君妖孽一樣,可以從容不逼侃侃而談,或者閣下應該審視一下身為人類的資格。可是,如果暴力的目的是要人噤聲。那麼應對暴力的最有力方法就是堅持話語、繼續發聲。當反送中運動發展到這個地步,我要談的是林鄭(及中共政權倒轉了三個概念和三個民間自救方向。

1. 國家
當示威者用黑油塗污國微,大家早已估到當權者必定以「挑戰國家主權」等語語譴責。第一個撲出來發表偉論的是香江頭號敗類梁振英,之後是中聯辦和港澳辦。我沒想到的是,林鄭這個自稱讀社會科學出身的特首,竟然說得出連梁振英、中聯辦和港澳辦也不敢直接宣之口的邏輯:香港的治安、金融、日常生活重要,但維護一國兩制才是「至為重要」?﹗

相信只有中國式邏輯,才會將國家置於個人之上。國家理論入門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社會契約論》強調,國家之所以可以合法地存在,是建基於它能夠保障個人自由和平等權利。另一理論入門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利維坦》則指出,國家之所以有無上權威,以因為要避免在自然狀態中那種「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的情況。但無論是那一種國家理論,以及無論是那一種國家理論發展出來的政治制度,歸根究底關注的是人的生存狀態,是希望個人能夠在符合人性的條件下生存。如果國家無法保障甚至刻意危害個人安全,這種國家要來幹嘛?如果這種國家還需要維護,你還不算是真正暴徒、敗類?

近年專(建)制派小丑喜歡引用一種論述:「個人自由唔係大晒」。其實正確的邏輯應該倒轉過來,國家政權「唔係大晒」。只要國家傷害人民,人民就有權反抗。塗污國微,其實真係好有禮貌好斯文。

2. 暴力
近月示威,黑警最喜歡說一句話:「記者無特權。」我要針對的不是黑警對待記者的態度,而是背後引伸的一系列潛台詞:因為警察要做野,所記者無特權;因為「暴徒」很暴力,所以黑警可以有特權隨意使用任何暴力;因為有人犯法,所以黑警可以不擇手段違法對待「暴徒」,包括射頭、毆打、非法禁錮、僱用黑幫….. 這些歪理本身不值得花時間討論,因為對於正常人來說,執法者先要守法,過分使用武力就是不當和違法,這是基本常識。但只要上一上Yahoo新聞、Baby kingdom、香港討論區這些八婆網站,看看那些留言,你會發覺原來在二十一世紀香港,原來還有很多堅信以暴易「暴」的生蕃存在。特區政權正正是透過「因為要執法,所以可以無限使用暴力」這種倒轉了的邏輯,掩飾自己戕害人民性命安全,透過黑警/幫襲擊市民的罪行。

這種歪理邏輯之所以在香港仍有市場,背後是一個更大的論述及情感管理工程。我相信支撐那種暴力歪理的,是2012年以來專(建)制派建構出來的撐警論述。簡單地表述,「撐警」論述的運作邏輯就是「撐警 = 嚴正執法 = 消滅暴徒 = 守護香港 = 警暴合理」。這種論述厲害之處就是扣連上一般市民對示威「亂象」的厭惡及前線警員對部分違法進行的抗爭運動的敵視和怨恨,發展出一種強而有力的仇恨,合理化一切黑警暴力。

學者Sara Ahmed在文章〈The Organisation of Hate〉及〈In the Name of Love〉中指出,仇恨並非如我們一般所想般由內到外的心理現象,而是與愛這種情感緊密相連,透過建構一個正在傷害「我們」的「他們」,建立情感投注的對象。因為示威者「犯法」、「暴力」、「搞亂香港」,侵害了「我們」的繁榮安定,所以「愛國愛港」的「我們」應該仇恨「他們」,甚至將他們消滅。情況就好比西方社會排外及恐同組織製造出來仇恨罪案(Hate crime)。特區政權近年就是透過「撐警」論述,建構一個「正義 vs. 邪惡」、「我們 vs. 他們」的二元對立,而以前者則以保護香港之名,將任何形式的暴力合理化

3. 撐警
如前述,所謂撐警就是撐一個警權無限大的警隊:一個可以隨意不遵守任何法規、警例的警隊。不用我多言,大家已能看得出「撐警」這個概念荒謬之處。這種「撐警」,不但沒有達到「」的意義,更將香港警隊三十多年來建立專業形象毀於一旦,是名副其實的「戕害警隊」。警隊高層在反送中運動不顧後果推前線去死事小,專(建)制派、特區及中共政權推警隊去死事大。畢竟,對特區及中共政權來說,警隊只是工具,隨時可以黑社會或解放軍取而代之。在「撐警」論述推波助瀾下,香港警隊之死,似乎之一去不回頭。

如果林鄭(及中共)政權靠三個倒轉了的概念來支撐其紀治,那民間社會應如何自救?

1. 民間自治
政治從來不是靠工具理性計算就會得出預期結果,而社會運動最可愛之處,就是製造disruption,令權力機器無法運作暢順,並帶來一系列不可預計的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如果林鄭(及中共)政權期望以國家壓倒一切,甚至不惜動用黑幫襲擊市民,製造國家恐襲,那麼香港自治 / 獨立就是他們的詭計帶來的不可預計的後果。

有危必有機,既然林鄭(及中共)政權決心傷害人民,那麼人民自救就是自然反應。元朗和沙田已經出現民間自衛隊,這正是實驗香港自治 / 獨立的良機。今年四月,反送中運動泛民那次「繼續開會」行動後我說過:「泛民終於有勇氣打破虛擬自由主義之下的虛擬議會及虛擬遊戲規則 …… 將來不單止要有人民/民間/民主議會,更加要有人民/民間/民主立法會選舉、人民/民間/民主修憲、人民/民間/民主立憲、人民/民間/民主特首選舉、就像9年前五區公投一樣,一於假戲真做、戲假情真﹗﹗」

我們要化今次危機為機會,實驗人民自治的模式。事實上,過去的抗爭活動早已為我們提供了不少寶貴資源:2003-07年利東街運動及2009-10年保衛菜園村的自主生活實踐、2010年的人民公投、2013年佔領中環的商議式民主。我們要在這些基礎上,實驗和演練人民如何由下而上,建立一個可行的集體生活模式(這個新模式甚至可以不用「國家」之名),對抗極權欺壓,在香港重建人性化的生活。

2. 和理非、論述、修辭
如一開始所言,面對暴力,我們更要堅持說理的重要。正如許寶強教授在星期日明報〈暴力與民意〉一文中所言,暴力是失去民心者用來苟延殘喘的工具,所以暴力當前,我們更應避免墮入當權者編排的「暴力」劇目。

這樣說不是要反對在適當時候作武力還擊,而是抗爭者是時候發揮「Be water」精神,發展和實驗更多和理非的抗爭劇目。早前一段時間,我不太明白在旺角、上水、沙田的示威為何要堅持留守至夜晚(因為那些街道根本無險可守,也沒有明確進攻目標)。之後我想通,每一次和黑警正面交鋒,就是實驗和反覆演練組織、內部溝通、陣勢、進攻、防守的機會,是為日後的抗爭做準備。

同樣道理,和理非式抗爭其實亦需要這些實驗和反覆演練。和理非式抗爭不只限於遊行、集會、唱歌、絕食、連儂牆,其實還有很多摸式可以嘗試。例如由佔領和堵路(blockade)發展出來自鎖戰述(lock-on)(詳見詮釋),則適合圍堵政總時用。行動不但和理非、無攻擊性,如果一千人一起lock自己在政總外圍,更猶如一個集體大絕食和大控訴行動,這只是例子。我想說的是,對抗暴力不一定要以武抗暴,和理非式一翼其實仍有很大潛力和很大的實驗空間。

對抗暴力,其次要做的是論述及修辭。所謂文宣,其實很多時候是平日的政治話語中一點一滴做起。一般而言,就算抗爭陣營的文宣聲明寫得再好,也不會被對家陣營聽入耳。問題並不只在於媒體渠道,而是因為抗爭者的話語本身和一般受眾有太大落差。因此,這個問題一定要由日常政治用語著手。例如建制派會叫民主派做「反對派」,這不是他們要符合正式政治述語(在西方社會,在野黨普遍被稱為「反對黨」),而是他們要在香港的語境下,為民主派建構一個「反對」的負面形象。因此我經常強調的是,不要再叫建制派做「建制派」了,正確叫法應是「專制派」,要由這一刻開始叫,一直叫到11月區議會選舉。「建制」在香港的語境是中性,「專制」才能真正突顯這班畜生的特徵。更重要的是,透過語言的轉換,提醒一般自稱為「建制」支持者的人,支持「專橫霸道」是一件羞恥的事。

又例如,「警暴」和「濫權」其實是相當離地的話語,所以要用「違法/犯法」來凸顯所謂執法的虛妄,所以近來出現「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這句口號非常好。但黑警近日的行動足以令到這句口號更加貼地,大家應該改口叫「香港警察,搞亂香港」、「追究警察襲擊平民」、「追究警察非法禁錮市民」、「將警隊暴徒繩之以法」、「反對黑幫治港」。

政治修辭之重要,是要令對家支持者「聽入耳」,改變他們的語言習慣,逐漸改變其意念、想法,以至行為。

3. 真.撐警
要對抗警暴,另一件事要做的,就是瓦解主流「撐警」論述中的情感操作,同時將「撐警」論述改頭換面,並賦予新的意義,擊破政權對仇恨的操弄。

我們是時候搞個「真.撐警」大集會,我們不應該再屌黑警和掟蛋,而是應該開宗名義,聲明「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隊清白」、「抽出真黑警,黑白不兩立」、「撐警隊罷工,對抗高層無理指令」、「撐警察放病假」、「撐專業守法警隊」、「撐警隊保護示威者人身安全」、「嚴厲譴責警隊高層送前線去死」、「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緝拿殺人政權主腦」、「撐警方擺脫政治操弄」……。

詮釋:
http://www.historyisaweapon.com/defcon1/lockbox.html

《立場新聞》轉載: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9C%8B%E5%AE%B6-%E6%9A%B4%E5%8A%9B-%E6%92%90%E8%AD%A6-%E6%9E%97%E9%84%AD%E6%94%BF%E6%AC%8A%E5%80%92%E8%BD%89%E7%9A%84%E4%B8%89%E5%80%8B%E6%A6%82%E5%BF%B5/

2019年7月18日 星期四

沙田衝突再詮釋

1. 我懷疑,黑警早在7.1已有計劃做這個「提升士氣」圍捕行動,所以擺先空城計、再圍捕,點知最後示威者自己撤退,搞唔成,所以今次再來一次。但問題是,住宅區人來人往,通道左穿右插、四通八達,不同金鐘立法會enclave式空間佈局,不可預計性高得多,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war game打唔成,黑警自己搞柒自己,被人民反圍攻

2. 我經常說,「警暴」和「濫權」是相當離地的話語,所以要用「違法/犯法」來凸顯所謂執法的虛妄。「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這句口號非常好,但今次黑警行動足以令到這句口號更加貼地,下星期的民陣遊行,大家應該改口叫「香港警察,搞亂香港」、「追究警察襲擊平民」、「追究警察非法禁錮市民」、「將警隊暴徒繩之以法」、「反對黑幫治港」

3. 如果如目擊者所言,沙田衝突中有很多「唔關事」的市民加入指罵黑警,為示威者通風報訊、提供物資,甚至加入掟野,那是否代表香港已出現民意「逆轉」?對比三年前的魚蛋事件,責難示威者的聲音已經不是那麼一面倒,那是否說明特區政權倚靠警權治港已開始失效?進一步從政治文化而言,那是否代表特區政權及專(建)制派靠警民衝突製造混亂畫面,再大肆抹黑抗爭運動的統治策略已經不是萬能藥方?

4. 個人估計,林鄭繼續龜縮的時間表是捱過八月,等所有學生返晒學無咁得閒。但問題是,開得學,就罷得課,那又是另一個抗爭劇目的開端,再過多個月,就是施政報告,再之後就是區選,柒婆究竟籬得幾耐?

5. 如果警隊這條支柱倒下,連港豬式保守政治文化都開始動搖,特區政權還可以靠甚麼統治(不是管治),唯一的答案,是「引清兵入關」,用解放軍處理示威活動,然後新彊式治港。所謂戒嚴,又或者行緊急狀態,其實離我們很近。

6. 又,既然如今黑警前線與高層已現裂痕,我們是時候搞個「真.撐警」大集會,我們不應該再屌黑警和掟蛋,而是應該開宗名義,聲明「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隊清白」、「撐警隊罷工,對抗高層無理指令」、「撐警察放病假」、「撐警隊專業守法」、「撐警隊保護示威者人身安全」、「嚴厲譴責警隊高層送前線去死」、「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緝拿殺人政權主腦」、「撐警方擺脫政治操弄」……。

7. 最後一個的題外話。近來香港出現情感低氣壓,無力感極重,情況似比傘運後期更嚴重。我不會說甚麼「正向思維」(畢竟我很討厭這種偽科學),又或者「這是一場持久戰」這類空話。我只想說明社會運動及抗爭運動的一個基本邏輯。我們之所以參加抗爭運動,不是因為有機會贏,而是因為一路輸緊,而且有可能一路輸落去,極權機器如常運轉。如果有機會贏,其實一早就可以制度內解決,不需要訴諸制度外抗爭。因此,所有抗爭運動,其實都是「失敗者」的運動。這種邏輯不是阿Q精神,亦不是失敗主義,而是:正因為世界無改變,所以才要繼續做更多去令它改變。因此,不要因為一路輸緊,所以無力;而是因為一路輸緊,所以越要有力,腰骨越要挺直。

2019年7月16日 星期二

撐警邏輯

如果7.14沙田大衝突是黑警仇恨抗爭運動示威者的大爆發,那麼我們就更應該名正言順、堂堂正正搞一次和理非「真 · 撐警」大集會,我們不應該再屌黑警和掟蛋,而是應該開宗名義,聲明我們「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隊清白」、「支持警隊罷工,對抗高層無理指令」、「支持警隊專業守法,執行職務」、「支持警隊保護示威者人身安全」、「嚴厲譴責警隊高層送前線去死」、「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緝拿殺人政權主腦」、「撐警方擺脫政治操弄」……。

過去15年多,前線警員對民主陣營抗爭者的怨恨邏輯就是:鎮壓示威 --> 被反擊 --> 仇恨「暴徒」 --> 升級示威 --> 再被反擊 --> 更仇恨「暴徒」。一直以來,「撐警」論述則以「撐警 = 嚴正執法 = 消滅暴徒 = 警暴合理」的方式運作。這種論述邏輯,正正是合理化警隊內部仇恨示威者的重要一環。要對抗警暴,首先要做的,就是瓦解主流「撐警」論述中的情感操作,同時將「撐警」論述改頭換面,並賦予新的意義,擊破政權對仇恨的操弄。

反送中運動有句口號,叫「Be water」。時而留守佔領,時而撤退回家,是Be water的體現;時而衝,時而守,亦是Be water的例子。按此邏輯,警民關係又是否只有「對立」一面?特別是7.14沙田大衝突之後,不少人都會覺得如此發展下去,結果不是警察死,就是示威者亡。離地的「大和解」在正義轉型前當然不會發生,但當下我們有沒有其他方式處理警民矛盾?

回顧反送中運動,勇武與和理非行動一直梅花間竹進行,令運動保持活力,持續至今。如果7.7、7.13、7.14連續三次和警隊正面交鋒,是透過衝突及對抗來展示對特區政府和警暴的憤怒,那麼現在是時候暫時回到和理非式抗爭,用別的方式展現憤怒,同時透過行動緩解警員對抗爭者的仇恨,可能的話,將他們一步一步爭取過來。抗爭者是時候發揮「Be water」精神,以創意攻陷警隊。

2019年7月1日 星期一

反送中運動的政治修辭

搞場空城計大龍鳳,無非是想set個台給林鄭、黑警及專(建)制派盡情譴責「破壞社會安寧」及「目無法紀」的「極端激進暴力分子」,然後名正言順「對違法行為追究到底」。這場媒體論述戰注定難打,以下是幾個政治修辭建議,或許有用:

1. 612大衝突後我曾經說過,只要這場運動有一個人死亡,林鄭月娥就是香港第一個逃犯:殺人兇手。所謂好嘅唔靈醜嘅靈,至今已經有三條人命白白犧牲。因此,大家口號不應該再叫「林鄭下台」(當然formal聲明要keep),而是應該將林鄭正正式式叫做「殺人兇手」,要將「林鄭繩之於法」,「對林鄭殺人追究到底」。而現在的特區政權,就是名副其實的「殺人政權」(跟中共看齊了,厲害)。

2. 前幾日的文章說過,警察執法之不當不止在於過份暴力,更在於其「犯法」。因此,抗爭者最近新增的口號「香港警察,知法犯法」,我覺得叫得相當正確及應境。可以改進的是,這種修辭應該更多用於正式場合及論述。例如泛民見傳媒及出聲明時,不應只說「撤查警方濫權」,而是「撤查警方涉嫌違法」或「違法使用武力」。又或者,藝術界朋友可以設計一張類似警方黃/紅/黑旗的banner,寫明「警方 請遵守法/警例」,在抗爭場合與黑警對峙時用(即類似之前有人整過的「警方 請冷靜」橫旗)。

3. 過往的藍絲撐警/撐政府集會有多暴力不用我多說,昨天《蘋果》用「撐警暴徒」形容這班人其實相當貼切。不過,我認為直接稱呼其為「紅衛兵」其實更加恰當。如果大家身邊有一些像林太老公一樣不問世事的人問你這班「紅衛兵」在做甚麼,你可以答,他們正在「搞亂香港」、「破壞社會安寧」及「影響香港繁榮穩定」。

4. 同理,為何要堅持撤回送中條例?因為一旦恢復二讀甚至修法,會令港人無端端失蹤、外資撤出香港、外國人不敢來旅遊…(個別原因大家自己發揮),最後結果是「影響香港繁榮穩定」及「破壞香港發展基石」。

4. 最後,亦是我每出一次政治post都會強調一次的,不要再叫建制派做「建制派」了,應該叫「專制派」,要由正式場合到非正式場合,由泛民扑咪見傳媒到平時寫文寫facebook status都要叫,要由現在開始叫,叫到11月區選及下年立法會選舉。

在這種時勢討論論述修辭或許有點離地,但我始終相信,改變人們的語言習慣,就可以漸漸改變其意念、想法,以至行為。(舉個例,昨日早上《立場》的live video無意中錄到有位警官用對講機對同僚說「喺公園附近有幾十個暴徒….」,如此你可以明白黑警的野獸行徑了。)

《立場新聞》轉載: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D%94%E9%A0%98%E7%AB%8B%E6%B3%95%E6%9C%83%E5%BE%8C-%E5%AA%92%E9%AB%94%E8%AB%96%E8%BF%B0%E6%88%B0%E5%B9%BE%E9%BB%9E%E4%BF%AE%E8%BE%AD%E5%BB%BA%E8%AD%B0/?fbclid=IwAR39ouf7jyXLpLrlm7AvBD302NiSdYaQoEeB8AfPfEjz0Pa6YGHuQZj3a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