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明報》 文:林奕華
張栢芝接受有線 娛樂台訪問時我不在香港,雖然友人把YouTube 的連結電郵給我,但到了外地就是另一個世界,我沒有把它打開。八日後,阿嬌(鍾欣桐)上《志雲飯局》,播出前全港鋪天蓋地都是梨花帶雨的圖像和報道,配合三月黃梅天氣,周圍似是被淚水洗禮似的。剛巧前一晚我在看一部叫Factory Girl的電影,之前給學生上課,教材是戴安娜 王妃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接受BBC訪問時證實已與查理斯 王子分居,並一口氣澄清及承認之前的所有緋聞。這這些些加起來,沒法不讓我想到現代人的愛、恨、情、仇,大抵將來一百年依然離不開這個人的五指山,或魔掌——Andy Warhol。
那個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只對鏡頭說Yes或No的人。「你只會說『是』或『否』嗎?」「不是。」「接下來的問題你打算繼續以這態度回答嗎?」「是。」若論權力多寡,發明遊戲的人,到底不同按照規則玩遊戲的人。「訪問」,Interview,是Andy Warhol創辦的一本雜誌,至今在英文書報店仍可以港幣六十元上下買得到。每期以人物專訪做主菜,但從無出現華荷式答問法的第二篇,證明經「大師」點石成金,之後的均僅此而已——訪問的意義,不外乎「承認」與「否認」。當受訪者的答案變成只為訪問者有預設性的問題服務,Y也好N也好,僅形式而已。
《志雲飯局》才播了宣傳片,坊間已來不及比較阿嬌與栢芝的「表現」和誰的內容更勁爆。比較的焦點有兩個,淚眼照片和在他們口中的陳冠希 。理論上阿嬌的「菜式」尚未揭盅,但口碑已被栢芝贏了去。你或會說,有冇搞錯,如此痛苦的自我剖白也有星級評分?當然,誰身為娛樂人物,有生一日也是要娛樂別人。這個行業的宿命便是很難很難反被動為主動,所以Warhol的「是否」才會是行為藝術——看穿了內容不重要,形式才是一切的名人生存法則,才能練成金剛不壞,把媒體——也就是大眾的慾望(八卦)——玩弄得得心應手。
栢芝「江湖」阿嬌「童話」
一般人對栢芝叫好而對阿嬌抱持觀望,並非單只因為早一星期站出來的那位佔了先機,而是各種蛛絲馬迹令後來者看來顯得太被動。被動,當然有助加強「弱者」的感覺——我不敢說這正好切合坊間傳聞阿嬌是為了復工而鋪路。但媒體遊戲之所以引人入勝(也是「性」),皆因它是集天下各種權力進行鬥法的擂台。所謂「各施各法」,便是歡迎人人以出奇制勝證明自己手瓜更有力。相比阿嬌在宣傳片中頻頻垂淚、拭淚、眼中噙淚的「弱」,栢芝在提及陳冠希時的「咬牙切齒」便因強悍而「有戲」得多。
也就是說,栢芝可以被演繹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下面便是cliffhanger,教愛看熱鬧的人懸念無限。短短半小時的「訪問」裏,主持人(歐永權)近似「隱形」,又或,他只是人形mic stand,放在那裏讓栢芝的聲音得以被amplified(擴大)。與其說是「接受訪問」,不如說「訪問」純屬形式,它其實是一篇以自白書形式來寫的挑戰書。挑戰的矛頭,栢芝講得清楚,「(傷害我們的)不是傳媒」——即是所有恩恩怨怨與第三者無關——卻是「你」(陳冠希)。
當事人激動歸激動,我倒注意到有線對待栢芝的尊重﹕
(一)她說話的部分沒有加上配樂——這是保持當事人情緒的原汁原味,不加鹽加醋。試想,若在栢芝說到忿忿不平處以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襯底。那將是多麼「山雨欲來」;
(二)栢芝的思路在沒有細碎刪剪下使她看來暢所欲言。用另一種說法,是她能使人覺得一切都在掌握之中。Articulation的目的,除了是表達感情,也是明確清楚地讓所思所想曝光,栢芝的「站出來」獲得良性迴響,一般說法是欣賞她的堅強,我認為更與香港人對「一人做事一身當」的「江湖情結」不無關係。
一個很「江湖」,另一個很「童話」。阿嬌在《志雲飯局》宣傳片中儼如小公主還原灰姑娘——梳髻的栢芝看來精明果斷,有「經一事,長一智」的決心,阿嬌的長髮形象則相對吃虧在「沒有改變」,以致給人感覺「無甚驚喜」。栢芝穿黑白格子上鏡,襯托她的愛惡分明。阿嬌則是淡掃娥眉,繼續純情樸素。這麼「清淡」的「包裝」,換來周刊「要喊唔要笑,飯局照稿背」式還沒見官先打三十的評價。如果飯局的內容沒有超越栢芝的尺度,又或soundbite的精彩比不上栢芝的「我即刻入房抱起個仔,未抱起前唔識形容嘅驚,驚到腳軟……為咗個仔要企起身」、「我唔係受害者」、「好彩我一向爹哋媽咪教育我有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自己就做一個法官,同時做埋犯罪人,判自己坐監」……等,阿嬌作為藝人的「娛樂價值」,也就是因復出而接受訪問的意義,便會有點流於「徒具形式」。
每條問題都有潛台詞
《志雲飯局》的主持人可有納悶——為什麼上節目的不是栢芝?栢芝會不會也有在無綫與有線的Y與N之間經歷抉擇?Pros and cons可以有一萬個,但我認為最關鍵性的只有一個﹕去了飯局,任何人的答案都有可能變成只是為「是」與「否」服務的「落口供」。
且看阿嬌受訪文字版本的飯局式問題(摘錄)﹕
(一)現在心情平復了?是否可以很坦承面對這件事?
(二)今年你廿八歲,入行前後一定試過拍拖,是否公司一直希望你保持玉女形象,就算拍拖也不能公開?
(三)你怎樣認識Edison?
(四)為何你會願意跟他拍一些親密照?
(五)影完這些相,有沒有擔心流傳出去?
(六)開始流傳這些相,你是怎知這件事?
(七)看到這些相後,有沒有找過Edison?
(八)他現在說希望受影響的女仔能過正常生活,你怎看他這番話?
(九)開記招是自己意思還是公司的意思?
(十)記招中說的話,是自己想還是公司替你想?
(十一)記者會的目的,是想認錯?還是對公司一個交代?
(十二)記者會後有更多抨擊,又說你沒誠意道歉,你的反應是怎樣?
(十三)有沒有對這行業心灰意冷?覺得自己不能再立足娛樂圈?
(十四)有沒有一刻想過輕生的念頭?
(十五)你準備怎樣爭取回這份自尊?
(十六)這麼大的傷害,你認為是誰造成的?
(十七)你憎恨他(陳冠希)嗎?
(十八)會否影響你將來再認識男朋友?
(十九)你是否很容易喜歡人,人家對你好些就可以?
(二十)Juno會否是最新近交的好朋友?他何時跟你合作過?
(廿一)跟Juno有沒有發展的可能?
(廿二)你有沒有想自己何時會結婚?
(廿三)萬一公眾不接受(你),你有什麼打算?
每條問題都有它的預設與潛台詞——簡單如「你怎樣認識Edison?」,其實在「認識」二字背後可以大有文章,例如俚語中的「帶眼識人」。這使看似as a matter of fact的一問一答潛藏被訪者與訪問者多少動機上的角力﹕是幫忙?是利用?是澄清?是標籤?
對受訪者而言最沒爭議性的做法,是「和盤托出」。但眾所周知,所謂的有碗說碗不外是「形式」,因為艷照門的當事人不可能在熒光幕前作出比相片更有真實感的解畫,阿嬌的劫後餘生記因此難免不被讀作「流水帳」——也許這亦是藝人與其所屬公司想要的效果﹕「覺今是而昨非」是形式,期望被賜予站起來的機會才是「目的」,而看來唯有以當事人現身說法重提舊事(但又淡化所有細節)冲淡大眾的想像,阿嬌才真有機會在眾目睽睽下「重新做人」。
消費「罪咎」的遊戲
上述况味,與栢芝的「不怕撕開傷口讓大眾看見血淋淋」形成強烈對比。二者的差異構成社會對栢芝與阿嬌產生不同觀感,也讓Andy Warhol的精神在大多數人不知道他是誰的華人世界得以發揚光大﹕一個絕對不喜歡自己,自卑、自恨,但又因此而絕對自戀的人,正因為深明不是唯一的一個,才會找到令他凌駕所有人而榮登「通俗藝術之父」的一條路——我們都生活在罪咎感揮之不去的時代(社會不會鼓勵我們誠實面對自己的「小」,慾望的「大」),我們可以做的,就是相信媒體(權威)所說的我們沒有什麼可以做,然後,將焦慮投射——不,是寄情——將負能量情懷化、道德化——在別人為活着而付出的代價(所謂「犯錯」)之上,繼而以或隔岸觀火,或搖旗吶喊投入一干消費「罪咎」的遊戲中。Pop Art在二十一世紀文明社會的全面勝利,是因為愈來愈多人成為了Factory Girl(Edie Sedgwick)而不自知,以時尚、藝術、設計、多媒體之名,我們都在戮力製造可以被「愛」的自己,偏偏如影隨形的,卻是「恨鐵不成鋼」的「我」。
是這個「我」令艷照門事件一年後仍能令媒體再有機會炒作與熱賣,雖然社會成本不只是一檔炒栗子。又,栢芝和阿嬌真想從挫折中站起來,不妨參考二○○六年的傳記電影Factory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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