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 星期二

文革風風向

以往經常會看到這類新聞:

//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昨日舉行規模龐大的「反佔中」萬人盆菜宴,筵開1100席,1.3萬名市民共聚上水河上鄉,齊聲反對違法亂紀的「佔領中環」行動。//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舉辦的《基本法》研討會,飲食環節佔了大部分時間,真正討論政改約半小時,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發言以及答問環節,3 條提問都是來自主家席,問及公民提名、佔中和泛民主派到上海談政改。提問完結後大家拍手,譚志源和觀塘區議會主席陳振彬亦陸續離開,之後在場者全程進食,現場雖有15 個基本法展板及政改單張,但沒有人離開座位駐足觀看。//

//民建聯昨午在華貴邨社區會堂舉行政改座談會,聲稱收集政改民意,更請到梁愛詩、周融做主講嘉賓,可是論壇安排卻與收集民意背道而馳。現場約300名長者、街坊,似為民建聯預早安排的「自己友」。為防傳媒及公眾提出尖銳問題,一度「封館」禁止傳媒在場。//

以往我們會當笑話般看,恥笑政府和建制派打龍通搞活動自撐,或者恥笑他們搞飲飲食食活動收買人心。我不斷在想,他們明知這類活動這樣廢,又明知會支持他們的一定會支持他們,那為何還要花錢花人力物力搞,還要派高官、親中大人物出席?一個解釋是他們要製造民意。另一個解釋就是他們是要透過這類活動向上頭交數。上頭,即中央政府。他們覺得這樣可以交數,是因為中央政府山高皇帝遠,不知這些活動有名無實。

不過今時不同往日了,上頭終於知道你班契弟hea搞,現在開宗名義「不橡皮圖章,不要忠誠廢物」。「忠誠廢物」所指的,應該不局限於黃定光或梁志祥這類開會瞓覺或連議事規則都不懂的個別廢人 ,而是泛指建制派不能再只做有名無實的垃圾活動。以後爭取人心的工作要認真搞,不能只在數簿上報人頭交差了事。

「忠誠廢物」論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我們可以坐定定食花生睇建制派內部自鬥,而是因為這意味著文革風終於開始由針對政府內部、民主派頭目及曾表態的知名人士,吹到民間日常生活層面。因為建制派要鬥紅鬥忠誠,必定會開始用更高壓、更強迫性的方式「爭取」支持,動員大眾。這種動員,相信不會止於以往周融式簽名活動吧。香港人的背部骨質健康程度,真正考驗來了。

2021年3月5日 星期五

沒有恐懼的理由

 一直以來,我都不認為中共政權近年(即2014年後)的對港政策是經過仔細計算得出來的周詳計劃,而是因應國內、外形勢,以及香港本土力量掘起而見步行步得出來的結果。與其討論中共政權如何透過監禁和監控去為香港社會製造恐懼,不如討論中共自身的恐懼。

恐懼在政治行動中是雙面刃。對民間社會行動者來說,恐懼會令人對集體行動卻步,而克服恐懼則是參與行動的最低門檻。對當權者來說,恐懼社會變革及失去權力會令他們加大力度打壓,但同時又可能間接製造社會變革的契機。例如社會學者Jack Barbalet的研究便指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及之後的英國,英國政府因為懼怕急速掘起的工人階級力量,所以逐步將工會分子納入體制,讓他們參與決策,平息激進工人運動。這一舉動看似是「行政吸納政治」,但確實令工人薪酬及福利保障得到提升,而選舉權亦得以擴大。

回到今天的中國,可以令當權者恐懼的事多的是。先不計香港、新彊的反對力量。經濟下行(詳見孔誥烽教授的多篇分析)、中美關係、中共內部權鬥等等,都足以令決策者(數到最後,即習近平本人)做出看似合理但其實錯誤的決定。我們當然不能用上述英國的正面例子直接比較,畢竟會否出現正面的結果必定取決於很多未知因素。但重點是,社會/政治行動之所以值得研究,是因為它們除了有我們眼所能見的後果(manifest effect),亦必定有隱藏的後果(latent effect)或不經意的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所以會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的轉折點(critical juncture)。例如近日傳出的選舉制度改革的新聞,隨時大大削弱民建聯的力量(詳見林輝的分析)。將來沒有了民建聯的蛇齋餅糭和地區動員,有誰敢肯定選舉制度改革一定有利當權者的長治久安?比賽一日未完,一日都未知最後結果呢。

處身極權社會及鬥爭年代,重點是調整希望的timescale(這一點我之前說過,但錯手delete左個post)。我們不要期望一些眼所能見的效果,也不要執著計算每一個行動的成功率,因為這些東西現在都變成unforeseeable,做好當下最immediate可以做的事,就是最好的處世方式。只要你還有自己的崗位,就在該崗位努力,那怕只是令一個人由藍轉黃,那怕只是自己真誠磊落地做人,那怕只是將自己的子女教育成有尊嚴的人。我肯定有些人會很看不起(或者嚴重誤解)everyday resistance的意義和力量,但做好自己範疇的事,對於整場抗爭運動即使不是sufficient condition,也是necessary condition。何桂藍可以在法院內腰板挺直,其實每個人每日在每個生活範疇都可以。

對家而家驚到瀨屎瀨尿,我地有乜好恐懼?有乜需要失去希望?

2021年1月12日 星期二

搬到哪裡,都是一撚樣的

轉不轉mewe?用不用signal?我個人好港豬好隨波逐流好無主見,跟大隊大家用乜就用乜。我向來唔會放太多嘢喺facebook,兩袖清風;whatsapp也從不backup data,要搬就搬。無所謂的原因,不是因為視mewe / signal為應許之地,而是因為我覺得,搬到哪裡,都是一樣。正確點說,搬到哪裡,都是一撚樣。

我相信大部分人思考是否轉場,都有起碼三個考慮:1) 平台是否獨立自主、2) 去中心化、3) 私隱保障。

關於1:很多人都視一個獨立自主而且非牟利的網絡平台為應許之地,十多年前的facebook就是如此。問題是,當一個平台開始擴張,甚至變成跨國企業,就會開始滲透著不少政治和經濟元素。但反過來,如果一個平台長期保持獨立自主而且非牟利,它的生存能力又有多持久?影響力又可以去到多闊?我想,獨立自主而且非牟利的網絡平台的確是存在的,但要數一個生命力強又有聚眾能力的平台,我想不出有哪個(連登這例子仍有待觀察)。因此,大家可以想像,若干年後的mewe,可能也會變成今日的facebook。網絡平台這回事,搬到哪裡,都是一撚樣。

關於2:一個有聚眾能力的平台是否能夠做到完完全全的去中心化,我本身就有懷疑。正如一個facebook page,一個網絡KOL的意見,本身就是一種具大台型態的東西。當然,在商業化的網絡世界下,很多企業及政治人物可以花錢在網絡上帶風向,影響輿論。因此,去中心化這個問題,很取決於用家的自省能力。如果你滿足於網絡世界內的echo chamber effect,那麼搬到哪裡,都是一撚樣的。

關於3:對於很多人來說,用一個網絡平台或手機app,只要私隱條款不是太過份,也不會太在意,畢竟這是方便性與私隱之間的取捨。因此,私隱保障這個問題,其實也很視乎用家的自省能力及敏感度。如開首所言,我向來不會放太多東西於網絡上,有時甚至會用一個鬼email account登錄某些網站。但如果你是一個乜鳩都擺上網的人,那麼沒有甚麼網絡平台是絕對安全的。最近有人指出mewe的私隱條款其實比facebook也不是好很多,所以大家不要期望在商業世界內,有私隱度百分百安全這回事,所以搬到哪裡,都是一撚樣的。

那麼轉場的真正原因又是甚麼呢?於我來說,轉場的本質就是一場消費者運動。一間企業(corporation)之所以是企業,是因為它既有富可敵國的財力,又有影響眾生的能力。但消費者仍可以vote by feet、運用其力量作良心消費,推動企業對社會負責(亦即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當然,如果你從一個極品級左膠的角度出發,你一定會覺得推動企業負社會責任本身不能改變資本主義一分一毫,是沒有意義的。但消費者運動最重要的影響力,在於它可以告訴企業巨鯨,we are watching you,咪諗住亂來。

總括來說,不要期望商業化的網絡世界有甚麼應許之地。世界有太多二元對立,但事實是:地球上沒有用這個等於藍,用那個等於黃:也沒有用這個等於不安全,用那個等於安全。重點始終是用家本身對於網絡世界的反思能力,以及對網絡安全的敏感度。

而最最最重要的,其實是即使老大哥在現實/網絡世界監察著你,你有沒有那份有乜講乜,說出真相的勇氣。如果你無,那麼搬到哪裡,都是一撚樣的。

2021年1月7日 星期四

Can we compare the occupy action in the US Capitol with those in Hong Kong and Taiwan?

Violent clashes with police, storming the legislature, vandalizing properties in the parliamentary building …… All these happened in the United States, one of the most well-established democratic states in the world. The event in the US Capitol shocked the world and an interesting narrative followed. Messages from Chinese netizens flooded the Internet, trying to discredit the overall desirability of democracy and accusing Western media and politicians of upholding a “double standard.” They proclaimed, whereas the Western world blamed pro-Trump protesters as “mobs,” it praised activists in Hong Kong who broke into the legislature in 2019 as “democratic fighters.” This comparison is at once intriguing and confusing. Even CNN international correspondent, Will Ripley, made a similar tweet in Twitter [1]. In order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se claims are justified, let us first review two earlier occupy protests occurring in 2014 and 2019. 

The first case that needs to be reviewed is the Taiwanese Sunflower Movement in 2014. Since the rise of the Chinese economy in the early 2000s, the Beijing government has been using its economic power to entice Taiwan to establish a closer relation with mainland China—first economically and then politically. With the change of the ruling party of Taiwan from the pro-independenc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to the pro-unification Nationalist Party in 2008, a free trade pact,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was signed between the Beijing and Taipei governments in 2010 and the 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CSSTA) was added under ECFA in June 2013. Worried by the potential economic co-optation by an authoritarian state and angered by the lack of transparency in the local legislative process, Taiwanese student activists stormed the Legislative Yuan in March 2014 and occupied the building. Despite the relatively confrontational tactic, the occupation received widespread support from the Taiwanese society since the activists had exhausted all sorts of peaceful means before undertaking the break-in action. Having occupied the parliament for 24 days, the action successfully forced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to put the CSSTA on hold and safeguarded the corrosion of democracy in Taiwan. 

Five years after the Sunflower Movement, activists in Hong Kong learned the tactic from their Taiwanese counterparts and launched a similar action. In 2019,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KSAR) government proposed to amend the Fugitive Offenders Ordinance, which, if passed, would allow for extradition requests from authorities in mainland China, Taiwan, and Macau for criminal suspects. Being proposed at a time when the crackdown on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was getting more and more intense, the law amendment, which would send Hongkongers to China, the sovereign master of Hong Kong and an authoritarian state lacking the rule of law, evoked a great fear in Hong Kong society that political rights and civil liberties in the city would further deteriorate. Without a democratically elected legislature, Hongkoners had no choice but resort to street activism. 1.03 million and 2 million people took to the street on 9 and 21 June 2019 to make a vocal rejection of the law amendment. These peaceful and non-violent demonstrations however did not receive any positive response from the HKSAR government. Young protesters therefore decided to storm the Legislative Complex on 1 July 2019, trying to force the government to withdraw the law amendment. As in Taiwan, this relatively violent break-in action did not receive much condemnation from the local society—except criticisms from pro-Beijing media and politicians—because it was broadly perceived as an action trying to push the adamant HKSAR government heed public opinion and resist the political intrusion of the authoritarian, Communist China.

With the above details in mind, it is not difficult to se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cases in East Asia and the protest in the US. The tactics of these occupy actions might look the same, but their nature is totally different. While protests in Hong Kong and Taiwan aimed to defend civil rights and liberties and counter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way of Communist China, the pro-Trump rally was an attempt to overturn the result of a democratic presidential election—a result that has been endorsed by courts in the US. Coinciding with the arrest of 53 pro-democracy activists, legislators and supporters in Hong Kong, the protest in the US Capitol rendered 6 January 2021 one of the darkest days in the history of democracy [2]. Equally important, the case reminds us that it is crucial to understand the causes and claims of different protests so that we can make contextualized comparisons and avoid producing myths in popular narratives that would lend leverage to anti-democracy voices.

Inside the Legislative Complex on 1 July 2019 (1). Photo courtesy: Stand News
Inside the Legislative Complex on 1 July 2019 (2). Words on the paper (top right): “Payment is in the basket.” Words on the paper (bottom right): “We are not thieves and we paid for the drinks.”

[1] https://twitter.com/willripleyCNN/status/1346945349315747841

[2] It is widely believed that the mass arrest, which was made in the name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legislated by the Beijing government last year to arrest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in Hong Kong, was well-crafted to avoid international attention since all media focuses were put on the ratifying process of the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 result on this day.

2020年8月10日 星期一

關於蘋果日報和黎智英

 自蘋果日報創報以來,我已是它的讀者。但老實說,我對蘋果日報從來沒有甚麼深厚感情。我不會像某些朋友般覺得蘋果日報是公義、良知和新聞自由的化身。我只會覺得它只是一份商業為主的民粹報章。我尤其記得2011-2012年間,在梁振英「嗰朵」未係咁臭之時,蘋果日報正是在輿論層面上砌低不知民間疾苦的唐英年,然後將梁振英演繹為基層發聲的推手之一。我對蘋果日報的觀感,甚至不如某些評論員般,覺得有蘋果日報,起碼代表香港仍有「多元」聲音。我只會覺得,有蘋果(特別是體育版),生活多一點趣味;沒有它,也可以讀明報、端傳媒、立場、News Lens ……

對於黎智英,我更加沒有感情可言。對於這個人,我從來只抱一份好奇和疑惑。我總是不太明白,為甚麼中共一定要啄著這個人不放。黎智英是有錢,但絕對不至於富可敵國。說黎智英用「黑金」資助民主運動,這種論述根本只能夠用來呃阿婆。黎智英的確不時參與國際遊說,但論影響力,他在整個民主陣營中又算老幾呢?黎智英也無疑是民主運動中其中一位具影響力的人物,但在運動參與者心目中,又有幾多人是因為黎智英而被號召出來呢?

若果這仍然是2003年那個依靠大眾傳播媒介的年代,我仍可明白為何中共要針對「一報一刊兩支咪」(註:意思是蘋果日報、壹周刊、黃毓民和鄭大班)。因為那時蘋果和黎智英的確有有形的影響力。但在這個無大台、傳統媒體頂多是資訊來源「之一」的年代,我不明白為何中共仍覺得有必要對蘋果拉人封艇?

直到近期整理報章資料,我開始有些頭緒。原來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等內地官媒,「三日唔埋兩日」就會以黎智英或「禍港四人幫」(即黎智英、李柱銘、陳太、陳日君,近年陳日君漸漸隱退,所以換上了何俊仁 (??!!) 的名字,夠有趣未?)為題材發表評論文章,內容大多是是甚麼勾結外國勢力、賣港、漢奸、毒果、毒媒等等。按邏輯,這些文章的讀者是內地人。這些文章的目的,除了是向內地人述說香港近年「暴亂」的「實況」和「主因」,更重要的恐怕是用來配合中共的民族主義工程。民族主義,特別是極端民族主義,需要一個「他者」作為敵人去維繫「我們」,鞏固政權認援性。正如當年德國需要猶太人,今天的中共則需要一大堆「港奸」來營造內憂外患的危機感。

美國剛剛公佈制裁真‧禍港11人的名單,中美金融戰即將開打,中共黔驢技窮,無法以同等力度的制裁來回應,唯有以「掃場式」查封蘋果,透過製造內部敵人來放大外部敵人的威脅,擺出一副「老子不怕你」的氣勢,同時合理化中共極權的存在需要。甚麼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國家安全,不過是幌子。

大國搏弈,港人成為磨心。

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

被 DQ 後,民主派需要的不是 plan B

在中共鐵了心和世界(西方)對抗的大環境下,民主 / 本土 / 抗爭派被大規模 DQ 本是意料中事。昨天一看被 DQ 名單,令我驚訝的是名單上居然出現梁繼昌和郭家麒兩個名字。吓,梁繼昌喎,郭家麒喎⋯⋯

這一 DQ,無非是為香港的「虛擬自由主義」(羅永生語)正式劃上句號。香港不會再有半桶水民主讓「中間溫和派」抱有幻想。香港也不會再有所謂的「又傾又砌」模式去讓「對話派」有生存空間。

DQ 已成定局,而無論之後的立法會選舉延期與否,往後的議事廳亦只會容得下對中共「底線」全面服從(或至少不會嘰嘰趷趷)的「議員」。而中共的底線,就是不能挑戰中央全面管治權,不管那是打著國安法、國歌法還是國教的名義。同時,中共要做的,就是將一切(曾經)主張本土 / 港獨的(如鄭錦滿、劉頴匡)、與西方有來往的(如黃之鋒、楊岳橋、郭榮鏗)、有群眾號召力的(如岑敖暉、袁嘉蔚、立場姐姐),全面切割出去,不容許他們有一絲生存空間。

那麼民主派的對策,是不是要找 plan B 再選?我的答案:不是。取得「35 +」固然是好事,但北京不會眼白白容許民主派得利,進而在特首選舉中「和平變革」。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認為官方的「立法會」,根本不應是民主派的主戰場。我始終認為,民主派的戰場是在民間。

這裡要提一個民主派初選期間,我一直在想,但因為忙到發紫而無時間寫出來的疑問(或想法):如果 90 年代至 2000 年代初,以民主黨為首的民主派所用的「又傾又砌」模式是議會抗爭模式 1.0;2000 年代中期社民連及人民力量帶起的肢體抗爭是議會抗爭模式 2.0;傘後朱凱迪、姚松炎及他們身後的本土研究社團隊的政策研究是議會抗爭模式 3.0;那議會抗爭 4.0 應是甚麼樣子?應該有甚麼新元素呢?

否決財政預算案和一切不合乎公義原則的議案是新元素嗎?對我來說,那其實有些少新瓶舊酒,因為傳統民主派 70% 時間都會做,但因為要照顧界別利益,所以其餘時間做不到。抗爭派建基的,是「香港人 vs 中共極權」這個二元對立的 assumption ,所以可以用「堅定地 all-in」的模式進行抗爭。但這説服不到我,這是「新」的元素。那肢體抗爭、癱瘓議會又如何?那是近六至七年連傳統民主派也逼住要做的事,這更加不算是新事物。

我認為,如果要為議會抗爭加添新的元素,建構議會抗爭 4.0 的模式,需要的就是去年七月反送中抗爭者所提出的「臨時立法會」。或者換個講法,就是還「會」於民,將立法會搬到民間,實現全民議政。

民主派既然可以辦得成初選,這種選舉模式理應可以演化為真正的「選舉」,讓香港人在沒有 DQ 的情況下選出自己的民意代表(參與民間立法會選舉,同時亦可以是百多萬民主派支持者對官方選舉的集體杯葛行動)。如今區議會已成民主派的天下,借埸「開會」不會是問題。民間立法會可以透過近年不斷發展的社區組織網絡,以全民共議形式,邀請選民議政,落實真正的民主諮詢及政策制訂,抗衡「官方」立法會那些由上而下的政令。那資源又如何?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的多次眾籌,其實已經具備民間徵稅的雛形。民間立法會可以由地區建設和政策開始,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順帶 FF 一下,這樣發展下去,或可演化為拒向官方交税的不合作運動)。

即使現實地說,民間立法會可能只流於「齋 talk」,這起碼是一個實驗,試驗政策制訂及議政全面民主化的實質操作方式。只要將民間政策制訂及議政程序和理念玩得熟練上手,民間自治就不再只是口號,而是一套有實質內涵的政治生活模式。

如果否決議案、肢體抗爭、癱瘓議會是抗爭運動的防守端(事實上,由 23 條、國教,到逃犯條例,民間防守向來做得不錯,只是到近期國安法泰山壓頂才被攻陷),那麼運動的進攻端除了國際游說,就是在本土層面建立屬於自己的立法會,以 duo power 的姿態,抗衡官方那個活死人舉手機器議會。即使我們未有法律上(de jure)的獨立,也能先玩熟實質上 (de facto)獨立自治。

2020年5月14日 星期四

港警究竟知醜未?

限聚令逐步放寬,各式各樣的抗爭行動全面「復活」,警暴和濫捕的問題再度呈現於公眾眼前。資深傳媒人呂秉權剛在《明報》撰文,指內地公安現在也開始講以法限權 [註1]。即是說,目前的香港警察,可謂公安都不如。稍有是非黑白觀念的香港人都不禁要問,反送中運動至今近一年,香港警察究竟學識寫個「醜」字未?

答案可能是yes and no。

先說no,會比較容易解釋。之所以說香港警察「唔知醜」,是因為明明自己是執法者,行為卻十足十施暴者:明明自己不守警例、破壞法規,卻說自己是在維護法治、伸張正義;明明自己是暴徒,卻說自己在止暴制亂;明明自己與黑社會勾三搭四,卻說自己忠誠勇毅 …… 這些都是近一年多以來大家耳熟能詳的事實,不用我再詳述。

但我想說的是,香港警察施暴成癮、濫捕成風,可能正正是因為他們也「知醜」。準確一點說,是羞恥感(shame)在他們身上產生作用。

讓我們先理解羞恥感所謂何物。進化論者達爾文曾經指出,人類會臉紅是一個普遍性的現象,而人類之所以有此反應,是因為意識到一股對自身的負面評價,亦即是羞恥感。社會學家Charles Cooley進一步指出,羞恥感這種情緒/情感不是內在於個人,而是建基於個人從別人的觀點出發,觀察自身行為並意識到對方的負面評價而得出來的情感反應。因此,羞恥感是一個社會性情感(social emotion / social self-feeling)[註2]。

建基於這些分析,另一位社會學家Thomas Scheff的研究針對羞恥感在社會團結(social bonding)和凝聚(solidarity)中的作用。Scheff提到,自豪感(pride)與羞恥感是人類社會兩大基本情感。前者讓個人感受到外在環境對自身的肯定和尊敬,令人感受到心理上正面回報,催化社會整合和團結。相反,後者令個人感受到被外界懲罰和不受尊敬。由於羞恥感是建基於個人的自我觀察,其所產生出來的負面情感會成為羞恥感的來源之一,令羞恥感不斷循環地出現,成為一種病態的螺旋。情感在現代社會本是被壓抑之物,羞恥感這種負面情感自然更難以被宣之於口。羞恥感被壓抑,所演化出來的就是憤怒和敵對情緒(aggression),甚至復仇心態(revenge)。Scheff引用法德兩國在1871-1945的關係作為案例,指出兩國在1871年(德軍勝)和第一次世界大戰(法軍勝)的互動,在兩國各自種下一股羞恥感,互相復仇,最後引伸出第二次世界大戰 [註3]。

由此可見,我們可以將警隊近一年來的野獸行徑,解讀為「知醜」的後果。但這種「知醜」與我們平常理解的「知廉恥」不同。「知廉恥」是個人肯直接面對自己的陰暗面,並嘗試解決問題,而這裡所說的「知醜」則是一種被壓抑的羞恥感。警隊三萬人作為香港一分子,不可能意識不到香港市民對其越來越負面的評價,以及自身行為與大眾對於「警察」期望的巨大落差,但沒有完善的機制(例如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分析和疏理這些負面評價的成因及自身所犯的過失,羞恥感便得不到妥善的宣洩和導向,結果不斷催生警員做出攻擊性甚至具復仇性質的行為,透過將武器公器私用、踐踏市民基本權利、羞辱記者等行徑,顯示自己比你強、比你大、比你威、比你正確。羞恥感得不到妥善的處理,反而被中共、港府,以及警隊高層以巧言令色煽風點火,將濫權濫暴說成是「維護法治」的光榮任務,甚至嘉許濫權行為,用以維繫警隊這個三萬人小型(黑)社會的自豪感,並且在內部產生過度的服從(rigid conformity)。結果是,曾經是世界最佳之一的紀律部隊,淪為政權維穩的condom。這個小型(黑)社會越來越不受730萬香港大社會的歡迎,羞恥感和復仇感不斷以幾何級數上升。可悲的是,這惡性循環仍未有停止的一日。


[註1] 呂秉權:〈從嚴治警 由香港開始〉,《明報》,5月13日。
[註2] Charles Cooley (1922). Human Nature and the Social Order. New York: Scribner’s.
[註3] Thomas Scheff (1990). Microsociology: Discourse, Emo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They are here to kill, what would/could you do?

經過近日黑警瘋狂開槍兼狂攻大學校園,我越來越相信,「攬抄」是不會出現的,至少不會是我們原初設想那樣子?

六月初街頭衝突冒起以來,我們一直相信,只要和勇合一,堅持抗爭,就會逼出兩個效果:1) 中共失去耐煩,出軍「平暴」,引起國際制裁,中共受壓,香港重生;2) 引起國際關注,在中美貿易戰背景下,逼美國打出香港牌,逼中共對香港讓步。

但近日黑警的瘋狂舉動告訴我們,以上兩個邏輯已經不大可能出現。「攬炒」,是我們事先張揚的計謀,但中共也不是省油的燈,不會自動申請跌入圈套。中共不會出軍隊鎮壓,但中共從來沒有放棄「殺200人保20年政權穩定」的思維。它沒有出動解放軍殺人,但它絕不介意,也不怕殺人,即使那些人叫「香港人」。

同時我也更肯定,黑警之所以如此張狂,不是特區政府監管不力,「縱容」警隊,而是一場刻意策劃的大龍鳳。這齣劇由七月底港澳辦第一次記者會褒揚警隊開始,將警隊推上鎮壓最前線,並時不時為黑警吶喊助威,盡量釋放黑警獸性。所有事情其實一早在中共劇本之內,最終目的就是用香港警隊取代解放軍的角色,做一件解放軍做不到的事:開槍鎮壓。

這幾天日後,我們必須認清抗爭形勢的兩個轉變:

一、鎮壓、殺人的空間分散化
八九六四中共出動解放軍於天安門屠城。自此,軍隊入城向天安門推進屠殺平民的空間想像,一直成為香港民間社會想像中共如何應對本地示威的重要參考。甚至到了2019年的時空,我們思考中共如何應對反送中示威的終極問題,就是中共會不會,或何時派解放軍入城「鎮暴」,所以引伸出之後街頭對抗的策略,以及「攬炒」的估算。

我們都錯了。

其實中共不會不知道在香港出動解放軍的後果,所以殺人「平暴」,不會像六四般以血洗天安門的形式進行。這亦意味著,開槍殺人不會再集中於一個地點、一個空間。軍隊不會勞師動眾進入香港市區,因為血染港島、九龍,等同將香港變成新彊和西藏,會引來國際制裁,會令中共失去香港這個經濟中樞。

但如何不用解放軍,又能消解反抗聲音呢?答案就是香港警察。作為半軍事組織,香港警察有解放軍沒有的(本地執法)權,也有媲美軍隊的(武)力。與此同時,香港警察有著理性的外殼,會(扮)文明地開記者會,(扮)回應外界質詢,所有殺人的魔獸行為,都在制服和法律的表皮下進行。更重要的是,香港警察三萬人遍佈十八區,殺人鎮暴不需要在同一空間,以大屠殺形式進行。只需要一句生命受威脅,就可以「合法」開槍。好處是,警察開槍「執法」,是每個國家每個城市每個區每天都會發生的事,這種事根本不會製造巨大而長久的國際輿論壓力。槍傷/殺一、兩個人,即使引來外媒報道或外國政府一兩句聲明,卻不會受到國際制裁。就算激起本地民憤,也只會成為魔警開第二、三、四槍的理由。空間分散化的殺人模式,對中共來說成本低,效益高。

更何況,香港警隊有解放軍沒有的基礎建設。解放軍在香港只有數個軍營,但香港警隊有的是遍佈全港數十個警署。每一個警署,其實就是他們殺人鎮暴的場域。軍隊入城完成任務之後會回軍營,從公眾視線內消失。但黑警「執法」之後有權將你帶回警署,以法律之名繼續行刑。那些多得不能再多的虐囚、性侵、浮屍案、自殺疑雲,根本不需要只在新屋嶺進行,而是可以在遍佈全港每一個角落的警署發生。既然香港警隊有這種空間基建,根本就沒有出動解放軍的必要。

因此,空間分散化的鎮壓和殺戮,就是一種可以將一個又一個抗爭者在不同場域處理掉,在本地社會製造白色恐怖效果,又令反抗聲音引不起國際迴響和壓力的殺人模式。還記得第一次民間記者會有記者問,解放軍出動的話抗爭者會如何應對,當時手足的答案是:「be water,返屋企瞓覺」。這個問題和答案在今天已經沒有意義,因為解放軍根本就不會出現。事實亦證明,中共其實也慬be water這套,而他們的鎮壓方式,就是靠魔警網絡,在任個地方、任個角落進行,同時避去國際社會的責難。

二、鎮壓、殺人的時間延長化
「攬炒」的原意,是一場終局之戰。換個方式說,既然不能一齊活,就一齊。這種不是生、就是死的抗爭思考方式,是一種與軍隊戰爭的時間觀,亦是香港人透過八九六四得出來理解。

過往的民主運動,就是透過各種和理非的抗爭方式,盡力避免那個不是生、就是死的處境,是一種持久的抗爭,但換來的卻是民主普選遙遙無期。今次反送中運動卻展現出與過往民主運動抗爭不同的時間性。「攬炒」的策略,就是要逼出不是生、就是死的戰爭狀態。但它同樣是一場「持久」的抗爭,特別之處在於不是「遊行完散band」的一日式抗爭,而是有著持久的韌力。這見諸早期「不撤不退」的目標,即使到了今天,抗爭者仍然堅持革命直到最後勝利,所以不惜一直以死抗爭,用現在換取長遠的未來。

愛面子的中共又豈會不奉陪到底,但中共現在不玩「一次性」屠城這套了。因為無論是戒嚴又或者軍隊入城,對中共都是弊多於利。對政權來說,香港警隊正是比解放軍更合適的鎮壓工具。警隊與軍隊不同之處,在於後者是在緊急狀態或戰爭狀態下才會出動,前者則是每個社會必有的部門,可以恆常性執勤。這是為甚麼早前林鄭流出的錄音說中央政府沒有為處理這場運動訂下死線。這亦是為何林鄭仍可以在記者會中振振有詞,反問如果香港失去警隊,香港會變成一個怎樣的城市。歸根究底,就是中央將鎮壓和殺人的時間性拉長。他們不會像六四般將異見者一次過殺清光,但會透過本地警隊網絡,用橡膠子彈和催淚彈等非即時致命性武器,持續鎮壓抗爭活動,又或者將抗爭者不斷地被自殺和被失蹤。

回想五年前的雨傘運動,特區政權以持久戰的方式將運動能量消耗掉。今次其實同樣是持久戰,不過今次的戰場轉到街頭各區,而警隊的身影更明顯。畢竟他們有三萬警力,而且有無窮無盡的子彈和催淚彈(就算外國供應商拒絕出售,也可以從大陸入貨),每星期對抗最多只有上千人的衝衝子也是應付有餘。就算是日前瘋警狂攻中大,我仍然覺得中共及特區政權的策略和時間觀沒有改變。他們打的仍然是消耗戰,一方面堅持不回應訴求,另一方面以武力鎮壓,將街頭的抗爭者的能量一點一點消耗掉。試想想,中大地方廣閤、出入口多,瘋警真的要攻入大學中心,將抗爭者一網打盡,其實只需要派二十分一警力,從多個入口多路進攻就可以了。11.1111.12事件,不過是「毅進仔」想給抗爭主力團隊來一個下馬威,讓「垃圾大學生」們知道黑警的真正實力。他們的行動不是要大規模拘捕或「屠城」,而是要令你傷疲盡出,精力耗盡。

很明顯的是,中共政權並不打算向每星期的示威屈服,因為論資源、論人數他們仍佔上風。因此,大學抗暴過後,抗爭者面對的,仍然是一個持續鎮壓、反覆地無聲殺人的時間性。

三、What is to be done?
在上述前題下,一場持久而地域分散的抗爭是不能避免的。最近有幾篇報道和文章探討勇武抗爭是否已經到了盡頭。對我來說,勇武派堅持每星期抗爭,以及各區開花的策略其實已經無可挑剔之處。問題是,和理非一翼似乎仍未發展出新抗爭策略配合勇武。運動至今靠不斷的街頭抗爭,令黑警一次又一次犯錯,而造成一次又一次的民憤升溫。但如何將多個短期性的民憤大爆炸,真正轉化成長遠而持續的壓力,是我們(特別是和理非)仍要思考的問題。本人才疏學淺,也沒有水晶球,所以只能拋磚引玉,甚至拾人牙慧。以下是暫時想到幾個一般性方向:

1. 關於罷工:
罷工是一種透過阻礙日常經濟活動,從而向政權施壓的抗爭手段。這種手段必須是持久性的。有的工業行動會連續每日罷工,有些工會則會選擇預先宣布會在一個月內某些重要日子罷工。兩種模式重點同樣是不達目標,就會繼續罷工,作為持久性的抗爭。明顯地,就算反送中運動持續五個月,也未能夠搞出一次真正的大罷工。例如本星期初的三罷,由周同學的死而引發,是一種依靠道德感召的行動。但罷工不能只靠道德感召,也不能只靠「前線為你擋子彈,你願意罷工嗎?」這類口號。道德感召以外,物質基礎對罷工的重要性其實更加重要。例如1925年的省港大罷工,數十萬本地工人就算失去工作,也有廣州國民政府及鄉下的家庭網絡支援,成為向港英政府成功施壓的關鍵。

反送中運動與其不斷搞一次性的罷工,我們不如由現在開始實實在在的搞一個罷工委員會,組織長遠性的罷工及支援工作。民間社會已經有有心人籌組罷工組,但泛民工會是否可以扮演更大的角色,令罷工組成為一個更穩固和更長遠的網絡?這裡想說的不是大台不大台的問題,畢竟我認為即使有大台,也應是大台跟著群眾步伐走。泛民工會本身有一定資源,也有國際工會的聯繫,而更重要的是,如果抗爭者因為罷工而被解僱,他/她需要的是一個有面目、不用facebooktelegram的牛頭角順嫂都認得的接頭人,與他/她商討支援事宜。

今場運動達到了和勇合一,下一步我們需要實驗組織型行動與非組織型行動的可行模式,善用泛民及其相關組織的資源、知名度和國際網絡,為民間行動補位(但不是作為大台領導)。

2. 身體之戰:
反送中運動其實是一場徹頭徹尾的身體之戰。由運動一開始反修例,香港人憂慮自由行動的身軀會忽然被內地司法系統囚禁,到之後的街頭抗爭,爭取「蒙面權」,與黑警埋身肉搏,以身體擋子彈和警棍,都是香港人爭取自主的身軀、免受政權有形和無形操控的抗爭。

香港民主運動在和理非的模式主導下,一直以來都是在既定的時間、既定的地點,進行在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合法」集會、遊行或示威,透過出席人數visible body)傳遞出反抗訊息反送中運動開始打破了我們長久以來對於身體在抗爭時如何活動、在甚麼地方活動,以及如何運用身體抵抗警權的既有想像和行動模式。這些突破在勇武派身上尤其明顯。至於和理非一翼,雖然其抗爭手段仍局限於遊行及唱歌,但從近日的中環快閃行動中,我們似乎看到了和理非進化的開端。

如果政權運用的空間策略,是在多個地方同時進行有形和無形的打壓,那麼我們需要的就是在不同地點,包括一些平時不屬抗爭場域的空間(例如中環鬧市),透過身軀違反不義之法,展現出我們對政權的反抗,將原先只是向外展示的身軀,轉化成抗爭性的身軀(defiant body)。即使只是留在馬路上叫口號、遊行,也足以成為一種宣示我們有面對武力的勇氣的方式。近日的中環快閃行動中那些戴上黑色口罩、拿起雨傘的西裝友和OL,正正這種關於抗爭身體的進化。

抵抗極權的操控,除了透過身體作公開反抗,我們同時需要轉變平日身體的習慣。例如反送中抗爭揭露了黨鐵與政權千絲萬縷的勾搭,我們其實應該反思平日依賴黨鐵的習慣,開始改用一些身體自主性更高的交通工具,例如單車,減低政權對我們的操控。又例如,發展黃色經濟圈的同時,我們其實可以更進一步,鼓勵市民光顧使用本地生產食材的店舖,間接鼓勵本地農業,減低中共透過壟斷食物供應鏈而對香港人的「錮身鎖命」(張少強教授語)。

對抗極權必然是一場在多個場域同時進行的身之戰,由街頭對抗到日常生活,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3. 國際線:
不是本人強項,不懂說太多,只有兩點。首先,國際連結不能只連結與香港相似的地方。加泰隆尼亞以外,其實全球抗爭對香港亦有關連。例如近月在智利的示威,同樣是爆頭、爆眼、虐囚、性侵樣樣齊 [1],恐怖程度比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與不同地方的抗爭者連結,不是誰得益誰著數的問題,而是將相似的事件一齊推上國際,一齊受到關注。雞蛋抗高牆,雞蛋首先要連結在一起,即使我們面對的不是同類性質的牆。

其次,國際線的論述其實不一定將香港類比為天安門。「天安門」論述無疑可以吸引歐美領袖的眼球,但如果我們的目標是全球關注及支持,國際線的論述就要更多元化。例如,對歐洲受眾,可以將香港黑警瘋狂開槍和射頭,扣連上烏克蘭廣場革命時警察射殺示威者的案例,或者北愛The Troubles時期惡名昭彰的皇家阿爾斯特警察Royal Ulster Constabulary)。對美洲受眾,可以將黑警近月的暴行,比作阿根廷和智利軍政府時期,將異見者秘密處決或虐殺的行為。對亞洲受眾,則可將香港「一國兩制」被蠶食,比作喀什米爾被印度劃為中央直轄行政區這些都是為人熟悉的事件,在國際間有市場。國際線的諸位高人比我更適合詳談這些案例,但我覺得重點是,要在香港問題上開拓更多觀眾群,就要有更多元化的論述和連結。

[1] “‘It’s Mutilation’: The Police in Chile Are Blinding Protesters” https://www.nytimes.com/video/world/americas/100000006795557/chile-protesters-shot-eye.html?smid=fb-share&fbclid=IwAR2yEqbAO1UoiPVpudoppexE0thUE8uTQQjqNNjgBaHXkE7tEB6TuaH1Jho

2019年8月6日 星期二

從建制、反對陣營內外互動看反送中運動出路

如果我是林鄭月娥…

1.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仔細咀嚼兩次港澳辦記者會的內容,明白自己只是被擺上枱的棋子。我會明白自己既不可能在短期內「被下台」,亦需要負責收拾自己一手搞出來的殘局。

2.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明白這場殘局殘得幾乎沒法收拾。我會仔細看看民調,理解政府現時的處境,不是五年前雨傘運動剛開始時,支持與反對運動比率接近五五波(37.8% 支持 vs. 35.5%反對 [註1]),而是有69%反對逃犯條例修訂、61%不滿警隊表現,而我本人(林鄭)更被認為是造成現時管治危機的最重要因素 [註2]。如果這是一場球賽,那政府現時不是落後1:2,而是2:7。

3. 如果我是林鄭,理解這堆數據之後,我會重新考慮是否仍要擺出一副戰鬥格,像雨傘運動時日日開記招,靠打消耗戰、打民意戰就可以反敗為勝。因為我會理解支撐這場民意戰的,只是警隊3萬人,他們不單止是面對至少200萬抗爭者,而且他們每一次行動,就會得罪那一區的街坊,所以要扭轉「30,000 vs. 2,000,000 + n」的形勢,先要收起主攻戰述,以退為進。

4.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明白當我放了1800杖催淚彈、300發橡膠子彈、170發海綿彈及無數的胡椒球也沒有令事情好轉,再射雙倍甚至三倍也不會改變形勢。因此,我會改變策略,首先叫CP盧偉聰停止被蟑螂協會主席林志偉騎劫。下次當示威者有行動時,即管讓他們做他們要做的事,停止武力驅散。反正今個星期驅散了,下星期他們又再來,那何必?警方先收起武力,就可以停止搞亂香港,停止得罪各區市民,停止令政府失分。

5.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明白要解決事情,起碼需要滿足示威者五大訴求其中一二,但我也會明白,當港澳辦的記者會已經高度表揚警隊,並要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這就造成特區政府騎虎難下的局面。雙普選?不到我林鄭話事,可以暫時當聽不到。撒回條例?已經「暫緩」並「壽終正寢」了。撒回暴動定性、不檢控示威者?雖然中央要我依法辦事,不可能不檢控,也不可能收回已起訴的「暴動罪」,但我可以行使特首權力「特赦」犯罪分子,那中央和特區政府保面子之餘,又可以示息民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既不衝擊一國原則,亦在依法施政框架下執行。政府可先委任一個權威中立人士做主席(如李國能),再邀請幾個聲譽不俗的建制泛民(如胡紅玉、張炳良)、廣受敬重的中間派(如沈祖堯、沈旭暉),甚至前警隊領導(如李明逵),再訂明調查議程及時間表。調查或可避重就輕處理普選及政府認受性問題,但必需追查6至7月事件的民憤成因、政府處理手法、警隊及監警制度,最後用殖民年代起一直行之有效的技術語言交代事件。例如612驅散人群是「部署失當以致行動過急」,再拿一兩個警司級指揮官人頭落地;又例如元朗恐襲,警方事前的確「知悉事件」,但因與「保衛家園」的村民「溝通嚴重不足」,以致未能阻止暴力事件發生,再砍下新界西警區一兩個頭目。這樣既可暫時平息民怨兼給中央面子,也能讓警隊前線回復人類理智及冷靜一下頭腦,回歸理性執法,讓政府重回正軌。

如果我是抗爭者…

1.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我會汲取雨傘運動的教訓。傘運之後,大家都學懂了不割席、不篤灰、不分化,但有一件事很少人提及,就是推進運動的節奏。如果我是抗爭者,我會想想,為什麼當年傘運會弄至進退兩難的局面?其中一個因素,就是沒有為四大訴求(梁振英下台、公民提名、撤回831決定、重開公民廣場)設下輕重和難度之分,所以由運動開始至終結一直只堅持「枱面價」,而抗爭者之間卻一直沒有為「枱底價」訂下共識。

2.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我會在8.5大罷工之後檢討現有成果,再想想運動下一步如何推進。五大訴求當然有輕重之別,也有難度高低差異。撒回條例?林鄭已將條例「暫緩」並「壽終正寢」了,大家心知肚明,這訴求個已推得七七八八。撒回暴動定性、不檢控示威者?這樣的話,隨時被建制派反咬一口,說抗爭者不遵守法治,但如果是要求政府「特赦」示威者,這或可爭取開明建制支持,同時給特區政府一個下台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當然要,這是目前得到社會最廣泛支持的目標。雙普選?這是長遠目標,而且11月還有區選,目前卻只停留在口號階段。

3.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當然會堅持「枱面價」: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但我也會訂下爭取五大訴求的先後次序(而不是放棄任何一個)。訂下先後次序之後,當然是繼續每星期示威行動,畢竟干擾社會既有秩序,是抗爭運動最大力量來源。重要的事要說三次,要堅持每星期行動,要堅持每星期行動,要堅持每星期行動。但與此同時,我亦會明白,即使強如法國黃背心示威,也會出現疲憊的階段。因此,如何集中力量,對準最優先的目標,是將抗爭運動實力極大化的關鍵。

4.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我需要明白雖然現時民意大多數站在我這一邊,但隨時反膀為敗,畢竟社會上有44%市民認為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 [註2]。因此,我會汲取傘運經驗,理解要進一步擴大抗爭層面及爭取支持,抗爭手段就不可以獨沽一味。因此,每星期勇武抗爭雖然有堅持的必要,但亦要將抗爭手段多元化。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出一些「身位」和「空間」,令社會上不同崗位的人都有參與的可能,以及成為「主角」的機會。例如主流傳媒很快就將8.5大罷工行動的焦點,轉移到當日的街頭對抗,本應是主角的一般打工仔、和理非支持者反而失去擔大旗的機會。街頭對抗很重要,但發揮更多元化的和理非抗爭劇目同樣重要,因為運動同樣屬於那些參與過兩次大遊行的人、那些參與(或者支持但未能參與)罷工的普通打工仔,以及那些踢拖落街罵退警察的街坊。例如早前有人提過的「民間撤資」行動及「多交一蚊稅」行動便是街頭對抗以外,頗值得參考的行動 [註3]。只要發揮創意,就可以發掘更多可能性。

5. 如果我是和理非抗爭者,我除了會繼續以社交網絡、金錢、遊行等方式支援抗爭運動,亦會開始思考解決目前社會最大困局:警民矛盾。畢竟,除非香港走無政府主義的路,否則警隊只能改革,不能廢除或解散。改變的第一步,當然不是天真地說兩句「放下仇恨」,而是理解仇恨如何被政權操作。例如建制派的所謂「撐警」,其實一直是透過「撐警 = 嚴正執法 = 消滅暴徒 = 守護香港 = 警暴合理」的論述來操作,而他們的最大目標,莫過於是煽動警隊內部及社會大眾仇視抗爭人士。要擊破仇恨的操作,首先是建立「真.撐警」論述,將「撐警」的真正意義,改為「支持警隊理性、守法」,我在另一篇文章談過了,不贅 [註4]。這裡要補充的是,這樣做的目的,不但是要說明警民不一定是二元對立,而是展示抗爭者不是刻意為難警察的暴徒,而是一群要求真正的專業警隊和法治香港的人。這種工作,只有和理非及仍未直接面對警暴的人可以做到。

6. 如果我是和理非抗爭者及泛民政黨人士,我也會幫忙思考如何發展更多元化的抗爭劇目。上前線武鬥需要體力勞動兼有被捕風險,但作為和理非抗爭者,我也可以發揮文攻的力量。同時,我會更留意日常的政治修辭,透過語言將對手醜惡一面,用更加入耳的方式帶入平常百姓家。這兩點我在別處寫過了 [註5、6],不在此重覆。

上述各項,對進取的人來說必然太過保守,對保守的人來說必然太過進取。無論如何,大家各取所需就好了。

[註1]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香港民意與政治發展」意見調查 第二輪 調查結果:http://www.com.cuhk.edu.hk/ccpos/research/1410TaskForce_SurveyResult_141028b.pdf

[註2] 香港民意研究所 「修訂逃犯條例」民意調查:https://www.pori.hk/report/antiextraditionbillfreq

[註3] 王澄烽,〈遊行過、包圍過,當群眾運動陷入膠著,我們的下一步?〉,《立場新聞》: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81%8A%E8%A1%8C%E9%81%8E-%E5%8C%85%E5%9C%8D%E9%81%8E-%E7%95%B6%E7%BE%A4%E7%9C%BE%E9%81%8B%E5%8B%95%E9%99%B7%E5%85%A5%E8%86%A0%E8%91%97-%E6%88%91%E5%80%91%E7%9A%84%E4%B8%8B%E4%B8%80%E6%AD%A5/

[註4] Thomas Tang,〈國家、暴力、撐警 … 林鄭政權倒轉的三個概念〉,《立場新聞》: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9C%8B%E5%AE%B6-%E6%9A%B4%E5%8A%9B-%E6%92%90%E8%AD%A6-%E6%9E%97%E9%84%AD%E6%94%BF%E6%AC%8A%E5%80%92%E8%BD%89%E7%9A%84%E4%B8%89%E5%80%8B%E6%A6%82%E5%BF%B5/

[註5] Thomas Tang,〈反送中運動必須開闢文攻戰線〉,《立場新聞》: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F%8D%E9%80%81%E4%B8%AD%E9%81%8B%E5%8B%95%E5%BF%85%E9%A0%88%E9%96%8B%E9%97%A2%E6%96%87%E6%94%BB%E6%88%B0%E7%B7%9A/

[註6] Thomas Tang,〈佔領立法會後 媒體論述戰幾點修辭建議〉,《立場新聞》: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D%94%E9%A0%98%E7%AB%8B%E6%B3%95%E6%9C%83%E5%BE%8C-%E5%AA%92%E9%AB%94%E8%AB%96%E8%BF%B0%E6%88%B0%E5%B9%BE%E9%BB%9E%E4%BF%AE%E8%BE%AD%E5%BB%BA%E8%AD%B0/?fbclid=IwAR39ouf7jyXLpLrlm7AvBD302NiSdYaQoEeB8AfPfEjz0Pa6YGHuQZj3aA0


立場新聞: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7%B5%A6%E6%9E%97%E9%84%AD%E5%92%8C%E5%89%8D%E7%B7%9A%E6%8A%97%E7%88%AD%E8%80%85%E7%9A%84-%E5%90%84%E8%87%AA%E5%B9%BE%E9%BB%9E%E5%BB%BA%E8%AD%B0/?fbclid=IwAR0DiGpBujBQzFFaDiXyRLmZcExQQrD11JWMug8UYJ0b1GgRRoGjx9kr6LI

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反送中運動必須開闢文攻戰線

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議題已經不再侷限於反送中修例。黑警多次違法開槍及襲擊平民反映警權過大問題;市民將黑警問題訴諸法律顯示監警制度失效;元朗恐襲凸顯新界官警商鄉黑問題;沙田衝突中新鴻基出賣港人,提醒我們在重要關頭,地產商始終會站在政權一邊;社會出現200萬反對聱音而無一個高官問責下台,更反映民主治港的必要性﹗

除了繼續在各區以地區議題動員,這場仗究竟還可以如何擴展下去?答案(之一)就是武鬥之餘,開闢文攻戰線,在林鄭正式蒲頭之時,一併痛擊特區政權及其統治盟友,而十月的施政報告正是這個政治機會出現之時。

可以預期,十月的施政報告一定會開展多項所謂利民指施,同時以「明日大嶼」及大灣區等計劃,製造發展假象,利誘一眾只求食買玩的港豬。如果我們繼續依賴傳統的抗爭模式,等官員先提政策,再提出否定,然後嗌一輪「林鄭下台」,這等同變相承認此政權的合法性。因此,我們必須另闢戰線,一方面繼續推進反送中運動,一方面重奪屬於人民的行政權力。

今年四月,泛民在真假法案委員會爭議中的「繼續開會」行動實現了真正的民主議政;7.21抗爭者更富遠見地表示考慮成立臨時立法會,捍衛香港民主。我們要將這兩個行動加以延伸,在林鄭十月出招之時,提出《民間施政報告》。事實上,在一眾有心人的努力下,民間社會過去幾年已經在多項政策範疇上取得豐碩的研究成果,並發展出一系列抗衡式論述。我們要乘反送中運動的氣勢,在十月將民間政策研究的成果發揚光大,提出民間治港藍圖,例如改革警隊、改革監警會、廢除丁權、收回棕地(斷鄉黑財路)、訂立檔案法(追究官員責任)、重新審視現有跨境基建規劃、改革市建局、規管二手樓空置(斷地產商財路)、發展本地農業、發展社區經濟、檢視單程證制度、改革大學校董會、改革大學教資會、甚至提出民間立法會籌組方案及民間普選路線圖…… 之後,透過傘運後建立的社區組織網絡,以全民共議形式,討論及對比民間報告與官方報告的優劣,並將市民意見納入民間報告,落實真正的民主諮詢。

即使現實地說,短期內沒有一項《民間施政報告》的政策能真正實現,我們起碼能夠實驗政策制訂及議政全面民主化的實質操作方式,而這正是落實真正民間自治的重要一步。只要我們將民間政策制訂及議政程序和理念玩得熟練上手,到時民間自治就不再只是口號,而是一套有實質內涵的政治生活模式。正如前線抗爭者在一次又一次的示威中學習如何應對催淚彈、傳物資、築路障,我們也要在未有法律上(de jure)的獨立之前,先玩熟如何實質上 (de facto)獨立自治。

無可否認,所謂「民間」,並非一個同質的群體,而是包含不同的利益,引伸出千差萬異的意見。因此,我們更要百花齊放,要有左翼版施政報告、XYZ黨版施政報告,甚至連登版施政報告,務求做到給香港人的政策,由香港人提出,由香港人審議。同時,這亦是一個機會,讓民間社會透過上述全民共議的程序,實驗如何民主地商議及辯論,整合多元利益及意見。這樣更可以向政權及藍陣營示範,處理異議是透過理性討論,而不是打壓、暴力和殺戮。

一直以來,特區政權、建制派及一眾土豪劣紳均以「建制」之名,行「專制」之實;以「建設」之名,謀取私利,「破壞」平民生活環境及掠奪港人生活資源。當林鄭希望在十月翻身,我們就要以更大力度反擊,將反送中運動全面過渡至民主自治運動,向特區政權及一眾「專制派」全面開戰,十月圍城,光復香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F%8D%E9%80%81%E4%B8%AD%E9%81%8B%E5%8B%95%E5%BF%85%E9%A0%88%E9%96%8B%E9%97%A2%E6%96%87%E6%94%BB%E6%88%B0%E7%B7%9A/

2019年7月22日 星期一

三個政權倒轉了的概念和三個民間自救方向

暴力面前,論述和語言顯得蒼白無力。畢竟失語才是當下這種環境的正常反應。如果你還如何君妖孽一樣,可以從容不逼侃侃而談,或者閣下應該審視一下身為人類的資格。可是,如果暴力的目的是要人噤聲。那麼應對暴力的最有力方法就是堅持話語、繼續發聲。當反送中運動發展到這個地步,我要談的是林鄭(及中共政權倒轉了三個概念和三個民間自救方向。

1. 國家
當示威者用黑油塗污國微,大家早已估到當權者必定以「挑戰國家主權」等語語譴責。第一個撲出來發表偉論的是香江頭號敗類梁振英,之後是中聯辦和港澳辦。我沒想到的是,林鄭這個自稱讀社會科學出身的特首,竟然說得出連梁振英、中聯辦和港澳辦也不敢直接宣之口的邏輯:香港的治安、金融、日常生活重要,但維護一國兩制才是「至為重要」?﹗

相信只有中國式邏輯,才會將國家置於個人之上。國家理論入門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社會契約論》強調,國家之所以可以合法地存在,是建基於它能夠保障個人自由和平等權利。另一理論入門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利維坦》則指出,國家之所以有無上權威,以因為要避免在自然狀態中那種「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的情況。但無論是那一種國家理論,以及無論是那一種國家理論發展出來的政治制度,歸根究底關注的是人的生存狀態,是希望個人能夠在符合人性的條件下生存。如果國家無法保障甚至刻意危害個人安全,這種國家要來幹嘛?如果這種國家還需要維護,你還不算是真正暴徒、敗類?

近年專(建)制派小丑喜歡引用一種論述:「個人自由唔係大晒」。其實正確的邏輯應該倒轉過來,國家政權「唔係大晒」。只要國家傷害人民,人民就有權反抗。塗污國微,其實真係好有禮貌好斯文。

2. 暴力
近月示威,黑警最喜歡說一句話:「記者無特權。」我要針對的不是黑警對待記者的態度,而是背後引伸的一系列潛台詞:因為警察要做野,所記者無特權;因為「暴徒」很暴力,所以黑警可以有特權隨意使用任何暴力;因為有人犯法,所以黑警可以不擇手段違法對待「暴徒」,包括射頭、毆打、非法禁錮、僱用黑幫….. 這些歪理本身不值得花時間討論,因為對於正常人來說,執法者先要守法,過分使用武力就是不當和違法,這是基本常識。但只要上一上Yahoo新聞、Baby kingdom、香港討論區這些八婆網站,看看那些留言,你會發覺原來在二十一世紀香港,原來還有很多堅信以暴易「暴」的生蕃存在。特區政權正正是透過「因為要執法,所以可以無限使用暴力」這種倒轉了的邏輯,掩飾自己戕害人民性命安全,透過黑警/幫襲擊市民的罪行。

這種歪理邏輯之所以在香港仍有市場,背後是一個更大的論述及情感管理工程。我相信支撐那種暴力歪理的,是2012年以來專(建)制派建構出來的撐警論述。簡單地表述,「撐警」論述的運作邏輯就是「撐警 = 嚴正執法 = 消滅暴徒 = 守護香港 = 警暴合理」。這種論述厲害之處就是扣連上一般市民對示威「亂象」的厭惡及前線警員對部分違法進行的抗爭運動的敵視和怨恨,發展出一種強而有力的仇恨,合理化一切黑警暴力。

學者Sara Ahmed在文章〈The Organisation of Hate〉及〈In the Name of Love〉中指出,仇恨並非如我們一般所想般由內到外的心理現象,而是與愛這種情感緊密相連,透過建構一個正在傷害「我們」的「他們」,建立情感投注的對象。因為示威者「犯法」、「暴力」、「搞亂香港」,侵害了「我們」的繁榮安定,所以「愛國愛港」的「我們」應該仇恨「他們」,甚至將他們消滅。情況就好比西方社會排外及恐同組織製造出來仇恨罪案(Hate crime)。特區政權近年就是透過「撐警」論述,建構一個「正義 vs. 邪惡」、「我們 vs. 他們」的二元對立,而以前者則以保護香港之名,將任何形式的暴力合理化

3. 撐警
如前述,所謂撐警就是撐一個警權無限大的警隊:一個可以隨意不遵守任何法規、警例的警隊。不用我多言,大家已能看得出「撐警」這個概念荒謬之處。這種「撐警」,不但沒有達到「」的意義,更將香港警隊三十多年來建立專業形象毀於一旦,是名副其實的「戕害警隊」。警隊高層在反送中運動不顧後果推前線去死事小,專(建)制派、特區及中共政權推警隊去死事大。畢竟,對特區及中共政權來說,警隊只是工具,隨時可以黑社會或解放軍取而代之。在「撐警」論述推波助瀾下,香港警隊之死,似乎之一去不回頭。

如果林鄭(及中共)政權靠三個倒轉了的概念來支撐其紀治,那民間社會應如何自救?

1. 民間自治
政治從來不是靠工具理性計算就會得出預期結果,而社會運動最可愛之處,就是製造disruption,令權力機器無法運作暢順,並帶來一系列不可預計的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如果林鄭(及中共)政權期望以國家壓倒一切,甚至不惜動用黑幫襲擊市民,製造國家恐襲,那麼香港自治 / 獨立就是他們的詭計帶來的不可預計的後果。

有危必有機,既然林鄭(及中共)政權決心傷害人民,那麼人民自救就是自然反應。元朗和沙田已經出現民間自衛隊,這正是實驗香港自治 / 獨立的良機。今年四月,反送中運動泛民那次「繼續開會」行動後我說過:「泛民終於有勇氣打破虛擬自由主義之下的虛擬議會及虛擬遊戲規則 …… 將來不單止要有人民/民間/民主議會,更加要有人民/民間/民主立法會選舉、人民/民間/民主修憲、人民/民間/民主立憲、人民/民間/民主特首選舉、就像9年前五區公投一樣,一於假戲真做、戲假情真﹗﹗」

我們要化今次危機為機會,實驗人民自治的模式。事實上,過去的抗爭活動早已為我們提供了不少寶貴資源:2003-07年利東街運動及2009-10年保衛菜園村的自主生活實踐、2010年的人民公投、2013年佔領中環的商議式民主。我們要在這些基礎上,實驗和演練人民如何由下而上,建立一個可行的集體生活模式(這個新模式甚至可以不用「國家」之名),對抗極權欺壓,在香港重建人性化的生活。

2. 和理非、論述、修辭
如一開始所言,面對暴力,我們更要堅持說理的重要。正如許寶強教授在星期日明報〈暴力與民意〉一文中所言,暴力是失去民心者用來苟延殘喘的工具,所以暴力當前,我們更應避免墮入當權者編排的「暴力」劇目。

這樣說不是要反對在適當時候作武力還擊,而是抗爭者是時候發揮「Be water」精神,發展和實驗更多和理非的抗爭劇目。早前一段時間,我不太明白在旺角、上水、沙田的示威為何要堅持留守至夜晚(因為那些街道根本無險可守,也沒有明確進攻目標)。之後我想通,每一次和黑警正面交鋒,就是實驗和反覆演練組織、內部溝通、陣勢、進攻、防守的機會,是為日後的抗爭做準備。

同樣道理,和理非式抗爭其實亦需要這些實驗和反覆演練。和理非式抗爭不只限於遊行、集會、唱歌、絕食、連儂牆,其實還有很多摸式可以嘗試。例如由佔領和堵路(blockade)發展出來自鎖戰述(lock-on)(詳見詮釋),則適合圍堵政總時用。行動不但和理非、無攻擊性,如果一千人一起lock自己在政總外圍,更猶如一個集體大絕食和大控訴行動,這只是例子。我想說的是,對抗暴力不一定要以武抗暴,和理非式一翼其實仍有很大潛力和很大的實驗空間。

對抗暴力,其次要做的是論述及修辭。所謂文宣,其實很多時候是平日的政治話語中一點一滴做起。一般而言,就算抗爭陣營的文宣聲明寫得再好,也不會被對家陣營聽入耳。問題並不只在於媒體渠道,而是因為抗爭者的話語本身和一般受眾有太大落差。因此,這個問題一定要由日常政治用語著手。例如建制派會叫民主派做「反對派」,這不是他們要符合正式政治述語(在西方社會,在野黨普遍被稱為「反對黨」),而是他們要在香港的語境下,為民主派建構一個「反對」的負面形象。因此我經常強調的是,不要再叫建制派做「建制派」了,正確叫法應是「專制派」,要由這一刻開始叫,一直叫到11月區議會選舉。「建制」在香港的語境是中性,「專制」才能真正突顯這班畜生的特徵。更重要的是,透過語言的轉換,提醒一般自稱為「建制」支持者的人,支持「專橫霸道」是一件羞恥的事。

又例如,「警暴」和「濫權」其實是相當離地的話語,所以要用「違法/犯法」來凸顯所謂執法的虛妄,所以近來出現「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這句口號非常好。但黑警近日的行動足以令到這句口號更加貼地,大家應該改口叫「香港警察,搞亂香港」、「追究警察襲擊平民」、「追究警察非法禁錮市民」、「將警隊暴徒繩之以法」、「反對黑幫治港」。

政治修辭之重要,是要令對家支持者「聽入耳」,改變他們的語言習慣,逐漸改變其意念、想法,以至行為。

3. 真.撐警
要對抗警暴,另一件事要做的,就是瓦解主流「撐警」論述中的情感操作,同時將「撐警」論述改頭換面,並賦予新的意義,擊破政權對仇恨的操弄。

我們是時候搞個「真.撐警」大集會,我們不應該再屌黑警和掟蛋,而是應該開宗名義,聲明「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隊清白」、「抽出真黑警,黑白不兩立」、「撐警隊罷工,對抗高層無理指令」、「撐警察放病假」、「撐專業守法警隊」、「撐警隊保護示威者人身安全」、「嚴厲譴責警隊高層送前線去死」、「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緝拿殺人政權主腦」、「撐警方擺脫政治操弄」……。

詮釋:
http://www.historyisaweapon.com/defcon1/lockbox.html

《立場新聞》轉載: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9C%8B%E5%AE%B6-%E6%9A%B4%E5%8A%9B-%E6%92%90%E8%AD%A6-%E6%9E%97%E9%84%AD%E6%94%BF%E6%AC%8A%E5%80%92%E8%BD%89%E7%9A%84%E4%B8%89%E5%80%8B%E6%A6%82%E5%BF%B5/